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24日,十三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5个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区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精神,高质高效完成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区委巡察组组长表示,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紧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扣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管理,紧扣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运用,紧盯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各层级、各领域不断延伸,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此次巡察为重要契机,把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真改实改,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本轮巡察自2026年3月中旬开始,2026年5月底结束。巡察期间,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信访事项等,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