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博山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3-16 09:25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十三届博山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1.常规巡察对象: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

2.巡察“回头看”对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监督要求,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发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净化政治生态不持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重点了解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盲目攀比、追名逐利、追求享受、玩物丧志、铺张浪费等问题;是否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绩观是否有偏差;是否加重基层负担,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等问题以及民生领域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发现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等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紧紧围绕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反馈问题,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15615838357

电子邮箱:bsqwxc001@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5615838337

电子邮箱:bsqwxc002@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检察院、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15615838517

电子邮箱:bsqwxc003@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275331165

电子邮箱:bsqwxc004@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13245332109

电子邮箱:bsqwxc005@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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