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及《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巡察时间自2025年3月下旬进驻,5月中旬结束现场巡察,现场巡察2个月左右。
二、巡察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上轮巡察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群众对整改工作是否满意、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以及上轮巡察以来其他工作情况。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奋力谱写富强优美活力博山精彩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受理时间:受理信访时间自进驻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工作日8:30—17:00。监督举报电话:13275331165电子邮箱:bsqwxc005@163.com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五巡察组(收)巡察举报二维码:
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