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博山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17 08:46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根据《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及《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成立5个巡察组,对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审计局、区供销社、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和域城镇大峪口村、杨家村、岜山村、北域城村、西域城村、东域城村、张家庄村、柳域社区、颜山国际社区、小峪口社区、南域城社区、体育路社区、石门村、峪口村、岳峪村、黄连峪村、蝴蝶峪村、夹山村、山王庄村、石匣村、天门峪村、镇门峪村、东流泉村、西流泉村、西厢村、泽蒜峪村、上恶石坞村、姚家峪村、和尚房村 、岭西村、南阎村、北阎村、牛角村、桃花泉村、上虎村、下虎村、房家庄村、孟家顶村、大李家村、阎家楼村、伊家楼村、昃家庄村51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巡察时间

自2024年6月中旬进驻,8月底结束现场巡察,现场巡察2个半月左右。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围绕落实区委“三个大会”、重点工作攻坚突破事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的纪律、作风、责任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提升,奋力谱写富强优美活力博山精彩篇章。

集中巡察期间,区委宣传部同步组织开展对有关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受理信访时间自进驻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8:30—17:00。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域城镇大峪口村、杨家村、岜山村、北域城村、西域城村、东域城村、张家庄村、柳域社区、颜山国际社区、小峪口社区、南域城社区、体育路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57

电子邮箱:bsqwxc001@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域城镇石门村、峪口村、岳峪村、黄连峪村、蝴蝶峪村、夹山村、山王庄村、石匣村、天门峪村、镇门峪村、东流泉村、西流泉村、西厢村、泽蒜峪村、上恶石坞村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37

电子邮箱:bsqwxc002@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域城镇姚家峪村、和尚房村、岭西村、南阎村、北阎村、牛角村、桃花泉村、上虎村、下虎村、房家庄村、孟家顶村、大李家村、阎家楼村、伊家楼村、昃家庄村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517

电子邮箱:bsqwxc003@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审计局、区供销社

监督举报电话:13245332109

电子邮箱:bsqwxc004@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五)区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

监督举报电话:13275331165

电子邮箱:bsqwxc005@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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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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