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知法纪、照衣冠、守民心”
发布时间 : 2024-04-30 09:09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博山镇纪委纪检干事  张鑫天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走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政治引领,增强纪律意识,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准则。现阶段在全党范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抓住学习的时机,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深研细读,逐章逐条学,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尊规守纪放在首位,从根本上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堤坝,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把握好“小细节”、守好“小关节”、重视“小情节”,加强自我约束、自我修炼,明德修身,永葆廉政气节,始终以刀刃向己的精神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党纪学习教育不是纸上谈兵、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而是要把学习成果用于实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既要“掏心窝子”和群众做朋友,又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把群众事一件件干好、一茬茬推进、一步步落实,实干笃力,在“烈火”中锻造成为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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