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突出特点
发布时间 : 2024-03-29 14:38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白塔镇纪委 孟凡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位一体推进,有效抑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分子也在不断变换手法,利用新手段、新办法腐败,腐败问题更加隐蔽,由此滋生出一些新型腐败。相较于传统腐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新形势下滋生的腐败类型,表现形式大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腐败主体更加多元化。以前腐败主体主要是本人、配偶、子女等亲属腐败,新形势下腐败主体逐步扩大到同学、朋友、老乡、战友等,“关系化”“圈子化”特点明显,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有的腐败分子开始来者不拒,后来为了安全起见,只会甘于被几个固定的“圈内人”围猎,为了避免风险,其他人送的钱物一概不收,既能营造出“清廉”的假象,又能获得较大的“安全性”;有的腐败分子不仅自身腐败,还充当引线人,影响周围的人,借助自己的“人脉关系”,在单位或个人之间“牵线搭桥”“穿针引线”,事后收受“介绍费”。

二是新型腐败中的权钱交易更趋隐蔽化。通过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和相关人员进行资金转移和利益输送,使得腐败行为更加隐匿,难以察觉。有的腐败分子从“台前”隐于“幕后”,想尽办法把自己藏起来,让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充当“代言人”,与行贿人接触,接受贿赂,而本人则在幕后操纵“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通过“三角”或者“四角”路径,隔断办事和收钱的直接联系;有的则披着“隐形外衣”,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的幌子大肆敛财等,使得腐败表现形式更加隐蔽,也更加难以被识别。

三是贿赂标的物形式的虚拟化。腐败分子与请托人之间权钱交易的标的物,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钱款、黄金、不动产等贵重财物,数字货币、电子红包、电子卡券、快递礼品等都成为利益输送的最新方式。比如,有的腐败分子利用加密货币、虚拟资产等进行资金转移和藏匿,以规避监管和追查;有的借助新型网络工具、渠道,通过电子红包、卡券进入腰包;有的借用“电商+快递物流”隔空收受“土特产”“小心意”,这些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给贿赂犯罪提供了新“渠道”,演变成利益输送的新“暗道”,滋生出大量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面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发现和分析总结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新特征新情况,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因此,治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需要创新反腐败思路,既要求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又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整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反对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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