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问责 切莫泛化、简单化
发布时间 : 2024-03-29 14:23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源泉镇纪检干事   周小天

问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有原则规定,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近来“问责”成为多名政协委员的热议话题,“问责泛化、简单化”更是高频议题。

什么是“问责的泛化、简单化”呢?主要表现在采取问责处理的方式不当;启动问责简单粗暴、欠缺精准。例如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出现问责不严肃、不规范的情况,简单的把问责当成一种工具,不分青红皂白都拿问责来处理。尤其在基层中较为常见,甚至有些基层干部被反复问责、领导干部自动轮流问责......凡此种种,都偏离了问责制度的初衷,也损害了问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影响力,适得其反。

分析问责的泛化、简单化背后的实质,其实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把问责当成一种处理人和事的工具,对工作推动过程中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认真思考问题出现的原因,不考虑问责后的影响,“沾边就问”,简单的拿问责“施压”,亦或是为了完成问责的“任务”,应付上级。随着乡村振兴等基层工作越来越多,基层政府面临的任务压力和问责风险也随之而来,无论什么工作都要“上级验收”,有验收就会有问题,基层“问责泛化”不断蔓延,成为应付上级的重要方式之一。

如何严肃问责?起码要从两个方面讲。一个是要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不能含糊。另一个是要依据事实,严格依规依纪、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把握政策,不能随意、随性。问责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实事求是,什么情况该问责、什么情况不用问责,一定要依据事实、依照纪律规定和法规分清楚、把握好。有的问题到不了问责的程度,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就批评。其实问责最终还要注重效果、达到问责的目的,真正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影响大多数,这样问责才更有意义、更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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