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24-03-28 08:43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从政,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问题。2015年6月、7月,姜玉春向管理服务对象淄博某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出借90万元,共获取利息47万余元。姜玉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1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原博山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穆念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05年4月起,穆念奎在离岗期间,投资开发房地产,获取高额利润。2011年5月至2022年11月,穆念奎退休后未经批准,违规兼职从事旧村改造工作并领取报酬,违规在某公司挂靠资格证书并领取挂证费。2023年6月,穆念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按四级主任科员重新确定其享受的待遇。

上述2起典型问题,有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有的“退而不休”违规从业谋利、违规兼职获取报酬。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扰乱市场公平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必须严肃查处。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与企业交往过程中既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更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法教育,对党员干部严格监督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堵塞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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