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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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4日至4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6月17日至9月30日,我单位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监督工作成效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逐步增强。认真落实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区人大监督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10项;2.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4项;3.开展专项工作评议;4.开展执法检查;5.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4项;6.区人大专委会开展专题调研12项;7.区人大监司委对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8.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9.开展2024年区镇村三级民生实事项目督导等监督工作。目前,正按照监督计划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逐步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逐步增强。(2)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加了监督刚性。对小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整改落实难等相关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加了监督刚性。6月份,对全区贯彻落实《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也是本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执法检查,对《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实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3)出台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9月29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明确指导思想和监督原则、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突出监督成效、凝聚监督合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推动区人大监督工作落地见效。(4)逐步加大人大监督的刚性。在《博山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中,将执法检查列入监督计划,6月份,对全区贯彻落实《淄博市物业管理条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专门出台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培训会,5个执法检查组按照要求进行了执法检查。8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送达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并向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5)出台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执法检查,规范完善专题询问机制、深化专项工作评议机制等,不断强化人大“刚性”监督手段。(6)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专项工作评议。出台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部门(单位)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将原来笼统“评部门”改革为精准“评部门重点工作”,通过对部门重点工作的评议,推动部门整体工作的开展。在开展工作评议中,做到科学提报重点评议事项,依法票决评议事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调研督导评议事项及时整改提升。坚持科学精准对工作成效进行测评,简化测评程序,科学合理设置人大代表、企业群众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权重,促使评议结果更加精准。增加专题询问环节“辣味”,提高委员提问的数量和质量,让部门主要负责人“红脸出汗”,促进部门工作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完善评议结果运用,与组织、纪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总结评议工作的经验,打造博山人大评议工作品牌。目前,2024年度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正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顺利开展。(7)区人大各专委会加大了专题调研广度深度力度。区人大财经委、城环委、监司委、农业农村委等专委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和监督工作计划要求,重点对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全区企业破产清算历史问题解决、全区物业管理服务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全区打击新型犯罪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滨博高速(博山段)和S317(博山段)道路精细化管理及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情况、全区农村供水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调研。这些调研都是围绕着博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进行的,各专委会不断创新调研方式,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8)出台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设人大监督智库的实施意见》。8月1日,31名专家学者正式成为智库成员。区人大各专委会集中专家学者的专业力量,发挥综合智力集成优势,加强人大监督智库与有关智囊机构的交流互动,厚植专业基础,创新工作实践,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决策咨询、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保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委会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有力有为有效的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目前,各专委会正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9)积极主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9月29日,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对科学确定议题、高质量调研、提高审议质量、强化跟踪问效、注重成果运用等进行规范。 2.关于代表履职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通过对今年代表出席会议和参加闭会期间视察调研、学习培训及统一组织的其他履职活动进行考勤,纳入代表履职记录。(2)每季度召开一次镇街人大工作例会,指导镇街人大将联络站点活动与代表小组活动、“三年行动”、五级人大代表协同议事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站点作用。(3)6月下旬对代表联络站点开展调研督导,查看联络站点工作台账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着力推进代表联络站点建设规范化。(4)持续加强代表建议工作。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82件议案建议中,有32件是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代表参与率和提出议案建议数量比去年均有较大提升。同时,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征集工作,发挥好信息员队伍作用,征集代表建议44件,加强建议审核把关,印发《代表建议专报》5期。(5)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代表培训计划,今年开展了2次代表集中培训。3月14日,举办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作专题报告;5月30日,举办了全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监督法》实施、法院执行涉及失信惩戒以及人大代表助力招商引资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并组织了代表学习提出议案建议、审议各项报告、履职法律法规等内容。(6)各专委会根据监督工作需要,今年已组织《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6次。(7)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对履职表现优秀的代表,加强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报道,并优先推荐为下届连任代表人选;对履职相对较差的代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根据谈话情况及整改表现,提出对代表进行约谈、建议辞职等拟采取的跟进管理监督措施,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8)抓好常态化教育和监督工作。在组织开展代表集中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中,注重发挥典型案例作用,进一步结合主题教育、党纪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进行警示教育,强化人大代表纪律意识,引导人大代表遵纪守法、加强自身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加强与纪检、政法等部门及镇街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涉及区人大代表违法违纪的情况,积极做好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3.关于代表建议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通过开展上半年“双联”活动、三年行动,组织代表广泛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2)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学习培训,为代表提供议案建议学习资料,规范撰写格式及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3)加强代表建议质量把关,指导镇街人大督促代表按照代表建议撰写要求进行提报,加强审核把关。(4)开展代表议案建议预提交工作,在区人代会召开之前,将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建议先行收集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议案建议督促代表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议案建议质量。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成立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每季度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每年意识形态工作党内通报、党组成员述职述责报告体现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等制度。(3)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坚持每半年机关党组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7月2日,机关党组专题研究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判、推进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力不够”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按照要求,组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中心)认真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通过排查确定机关重点岗位以及廉政风险点。(2)对于重点岗位制定详细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每季度督查一次防控措施落实情况。(3)按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等,高质量组织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 2.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坚决做到现金零库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目前库存现金为 0元。(2)做到用制度管财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出台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购置、清查、保管、处置等进行规范。 4.关于拨付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加强对镇街拨付资金的发放监管。及时督促镇街人大规范区镇代表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2)落实专款专用。督促镇街人大公开透明地管理和使用好区人大拨付的代表工作方面的有关资金。 5.关于企业兼职清理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坚决不允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除平时掌握了解面上情况外,每半年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查询一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登记注册情况。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出台完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账目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做到账目管理规范、采购物资材料齐全合规。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力度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成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纳入机关重点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实行党建目标责任公开承诺,实行挂图作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机关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讨论决定机关重要工作。健全完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完善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完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机关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做到机关党组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党建资料专人负责、及时归档、注重保管,坚决防止无记录、缺内容、少材料现象。(3)加强党建工作创新。结合“三会一课”要求,联系“一月一课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员教育做实做深做出特色,继续深化结对联学、现场实践学、业务分享会、会前学法等内容,改变以往单一的理论教育方式。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继续落实好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仪式,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4)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力量。出台了《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综合文字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人员职责分工等内容。 2.关于执行人事管理工作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严格执行借调有关规定,对确需借调的人员,严格履行借调手续。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通过经常性谈话等形式,深入交流、碰撞思想、促进工作。(2)完善党组成员工作分工。2024年5月6日,专门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调整了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使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2024年9月,经组织调整,新增机关党组成员1名。(3)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强化党组成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4)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5月6日,专门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调整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5)规范日常管理。2024年5月6日,启用了符合上级要求的机关党组、党建领导小组专用会议记录本。(6)信息及时调整。2024年6月19日,根据工作需要,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调整改版,确保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博山人大”微信公众号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7)严格执行《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请销假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请销假程序,细化考勤方式方法。(8)加大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成立机关纪律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9)加大对违反机关纪律的惩处力度。对上下班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通报,并与年底考核挂钩。 二、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一是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要结合下一步工作继续推进并长期坚持。三是持续抓好建章立制。通过巡察整改推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组织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和长期管理中,形成“长效机制+全方位整改”双结合的工作模式。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110002;通讯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电子邮箱:bsqrdcwhbgs@zb.shandong.cn。
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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