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源泉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04 11: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源泉镇东崮山村、郑家村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源泉镇党委及东崮山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单位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东崮山村党总支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问题

1.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根据谈话了解,区派驻村第一书记杜兵没有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勤、请销假制度,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出现一周至少两日不在岗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每月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请销假制度。二是镇党建办严格执行《博山区选派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各项规定,做好第一书记培训及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对第一书记在岗情况、工作情况的检查频次。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会上严肃强调第一书记工作纪律,并通报相关问题。三是镇纪委于2022年12月9日对杜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核、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杜兵按季度主动向镇党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四是镇纪委联合党建办于2023年开始每月对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开展清单式监督,对第一书记未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及在管理工作中出现工作中不严不实、敷衍塞责、好人主义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严肃追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2.反馈问题:财务执行制度不严格,凭证附件不全。

(1)村民代表工资无用工明细:2019年1月31号凭证显示,现金支出村民代表零工工资3850元,未附用工时间、事由等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于2023年2月26日与当时经办人李安勋对接、核实,由经办人李安勋查找2018年考勤表两份,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签字并添加村说明1份,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票据、明细一致,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于用工工资的资金申请必须附明细,无明细的不予审核,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自律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施工费未附明细:2019年6月8号凭证显示,付张苹中心路水管维修挖掘机费,现金支付3960元,未附施工费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于2023年2月25日找经办人李安勋核实并附上书面说明一份。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签字后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票据、明细一致,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于日常维修的资金申请必须附施工明细,无明细的不予审核,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自律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补助发放表未附明细:2021年2月3号凭证显示,支付第七次人口普查人员补助2539.8元,收款人李晓,补助发放表未明确写明摸排户数、发放标准等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于2023年2月21日联系经办人李晓核实并附上明细一份。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签字后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明细填写要规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于人口普查人员补助的资金申请必须附补助发放表,须明确写明摸排户数、发放标准等明细,无明细的不予审核,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自律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021年10月9号凭证显示,支付下沟广场太阳能路灯款4200元,未附明细;2019年11月3号凭证,支付徐学训水管款8100元,未附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关于2021年10月9号凭证,于2023年2月16日找经办人李富强询问,太阳能按照型号整套销售,票据有型号填写UED,添加村书面说明1份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关于2019年11月3号凭证,于2023年2月18日找经办人徐学训和报账员李安勋书面说明事由,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作为报账员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明细填写要规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于购买物资材料的资金申请必须附明细,无明细的不予审核,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自律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2022年1月1号凭证,提备用金1000元,未附现金支票存根;2022年2月2号凭证,提备用金2000元,少附一张现金支票存根。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经仔细查找于2023年2月16日查找到支票存根,已添加说明并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工作细心,附件要规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提取备用金必须附现金支票存根,对于附件不全的单据一律不予入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2022年9月12号凭证,购买固定资产三轮车两台共计29040元,未附三方询价单。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因为工作失误报账时未附三方询价单,经办人李富强已于2023年2月18日找到了购买三轮车的三方询价单,已添加说明并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固定资产购置需附三方询价单,对于未付三方询价单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票据入账。

(1)2019年11月3号凭证显示,现金支付吴兆军劳保费194元,后附定额发票(100元*2)未盖章;

2021年3月16号凭证显示,支出办公费79元,后附定额发票未盖章(50元*2张);

2021年3月23号凭证显示,支出办公费173元,后附定额发票未盖章(50元*2张)。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据单据整改,经办人焦艳霞于2023年2月18日找到商家博山源泉滋润超市核实并在复印件补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2月25日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签字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资金申请所附发票须盖章,发票未盖章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2年2月13号凭证显示,收2021年度报账员补助款1400元,收款收据的记账联未盖财务章。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据单据整改,2023年2月25日经核实收款收据的单据盖章不清晰,背面有盖章痕迹,经办人焦艳霞于当日在复印件盖章,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在复印件签字后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补助款的收款收据须盖财务章,未盖章的收款收据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账实不符/未附发票。

2019年6月5号凭证,现金支出旱厕用铁制等费用95元,后附发票仅有20元,其中“博山车费50元”未附发票,共计75元。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2023年2月21日找经办人李安勋在复印件备注说明。2023年2月26日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在复印件签字后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于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现金支出所附发票金额须对应,发票金额不对应的资金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反馈问题:跨年入账。

2021年1月24号凭证,购买办公用品313元,后附发票日期为2018年3月4日。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根据凭证进行整改,2023年2月27日找村报账员李安勋在复印件备注说明一份,因经办人徐学训工作忙未及时报销。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监督委员理财小组徐伯宏在复印件签字后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跨年入账的单据一律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反馈问题:理财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廉政风险。

2021年2月9号凭证显示,支付徐伯宏刷墙款35564.4元;2021年6月5号凭证显示,支付徐伯宏2020年刷墙款32742元,收款人王修凤(其妻);2022年2月28号凭证显示,应付王修凤墙面粉刷款30003.9元,实际支付1万元;2022年5月21号凭证显示,支付王修凤墙面粉刷款28196.4元。徐伯宏作为理财小组长,存在岗位廉洁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据凭证整改核实,2023年2月25日针对每条的支付明细统计计算,添加2022年21号、2022年22号、2022年28号凭证详情,并由现任党总支书记徐学训签字;村党总支委员李新胜、李安勋复印东崮山村工作当时就此事项的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已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加强对于村级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廉政风险点;严格按照《源泉镇委员会 源泉镇政府印发<关于系统实施“六大工程”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对于村级工程项目的管理规定,村级组织成员本人及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未经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而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反馈问题:民主决策执行不严,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民主决策执行不严,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自换届以来,本届村两委延续上届两委成员每月发放2000元工资标准,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比如2021年2月7号凭证显示,支付村两委成员7-12月工资,徐伯春12000元,李晓燕12000元,李安勋12000元,李新胜1400.7元,李富强733.33元,未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自2022年6月份之后工资发放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附上“四议两公开”工作记录。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附件要规范,工作要细心,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会议要求自2022年6月份之后工资发放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附“四议两公开”工作记录。三是镇社会事务办加强政策培训,2月23日,组织民政协理员和监察站站长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并发放基层政权政策明白纸。4月21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村用好《博山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2022版)》,指导各村重大事项(重点村两委工资及节日福利发放)“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限期整改。四是镇党建办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监督,组织全体包村干部集体学习《于深化包村(社区)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并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反馈问题: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1)2020年7月31号凭证,购4套太阳能路灯共计5600元,均未计提折旧。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本次巡察指导建议,结合镇级管理做好计提折旧科目,2023年2月26日村根据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折旧计提规章制度及村年度结转损益类科目,现村报账执行镇资产管理条例,做计提折旧科目,2023年2月11#凭证已提累计折旧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添加村说明1份。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学习规范记账,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会议要求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加强对于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对于村级固定资产定期折旧,并根据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进行必要的资产核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2年4月5号凭证购配电室铁门2000元,村广场花架9600元,电脑移动硬盘1560元,未计提折旧。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本次巡察指导建议,结合镇级管理做好计提折旧科目,2023年2月26日村根据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折旧计提规章制度及村年度结转损益类科目,现村报账执行镇资产管理条例,做计提折旧科目,2023年2月12#凭证已提累计折旧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添加村说明1份。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学习规范记账,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会议要求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加强对于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对于村级固定资产定期折旧,并根据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进行必要的资产核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2年5月19号凭证购电脑一台4830元,2022年9月12号凭证购三轮车2台共计29040元,未计提折旧。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本次巡察指导建议,结合镇级管理做好计提折旧科目,2023年2月26日村根据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折旧计提规章制度及村年度结转损益类科目,现村报账执行镇资产管理条例,做计提折旧科目,2023年2月12#凭证已提累计折旧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添加村说明1份。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镇级农村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学习规范记账,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会议要求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加强对于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对于村级固定资产定期折旧,并根据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进行必要的资产核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领取表签名疑似造假。

(1)2019年8月2号凭证显示,现金支出800元中心路桥头硬化路工资发放,工资表制表和发放表签字疑似一人签。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于2023年2月16找经办人李安勋核实,当时工程包给施工人阚方顺,由承包人负责找人施工并提供施工结算表(考勤表)办理结算,承包人阚方顺签字代领,李安勋已书面说明附2019年8月2号凭证。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加强学习规范要求,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要求各村报账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于村级财务人员的监督力度,出现疑似造假行为一经发现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1年1月6号凭证显示,支付保洁员零工930元,后附工资明细表中领取人签名疑似一人签。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于2023年2月26日找经办人李安勋、李晓燕核实解释并当日联系保洁员李治博来村上做详细说明,因其他同事委托李治博代领代签。以后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加强学习,规范要求,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要求各村报账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于村级财务人员的监督力度,出现疑似造假行为一经发现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1年1月7号凭证显示,支付2020年老队长补助1334元,审计报告提出发放表无领款人签字,整改了但是整改不规范,后附2020年老队长补助发放表领取人签名后补,签名疑似一人签。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于2月20日找经办人李安勋核实,银行要求批量打款时,村工资发放名单姓名及身份证一致才能报送银行打款,因工资发放表报送银行暂不能签字,只能网银核实后去银行打回执单和批量打款对账单明细,审计时电话通知领取人,多数回复款到账委托村工作人员代签。以后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加强学习,规范要求,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要求各村报账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于村级财务人员的监督力度,出现疑似造假行为一经发现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021年2月3号凭证显示,支付第七次人口普查人员补助2539.8元,收款人李晓,补助发放表领取人签名疑似一人签。

整改措施:一是东崮山村于2023年2月20日找经办人李富强核实,因当时李富强有事外出,委托李治柱代签。以后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加强学习,规范要求,做好村级报账员的各项工作。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要求各村报账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镇级规章制度执办理签字手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于村级财务人员的监督力度,出现疑似造假行为一经发现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10.反馈问题: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党员违纪问题多发,近年来违纪党员人数较多,2020--2022年共有10名党员受到违纪处分,其中焦玉亮被开除党籍。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大精神及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文件,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我村党总支疏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原因,查摆问题。2023年1月起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区、镇党委要求,将党员教育管理与农村实际有机结合,落到实处、起到作用,避免流于形式。组织部分党员参加2023年3月15日举办源泉镇春季党员轮训班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二是镇党建办督促东崮山村党总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求东崮山村党总支按照有关规定和区、镇党委要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如评议党员等系列工作,将党员教育管理与农村实际有机结合,落到实处、起到作用,避免流于形式。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3月15日举办源泉镇春季党员轮训班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组织普通党员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党性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档案管理不到位。

党建工作无计划、无总结,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党建资料归档不齐全、不规范,党总支下设党支部的2019年、2020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因换届后保管不善丢失,企业党支部2021年主题党日会议记录、第二党支部2021年与2022年党课记录本丢失。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从2023年1月起各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严格落实好“主题党日”制度,提前制定好活动主题,每月召开一次,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东崮山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所属党员活动以党总支为单位开展,比如2021年2月24日党总支会议吸纳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起各党支部明确支部委员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工作、思想情况进行分析,随时解决好支部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提前制定好活动主题,每月召开一次,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支部会议未按照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比如2022年4月之后第四支部未召开支委会。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起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工作、思想情况进行分析,解决好支部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反馈问题: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存在党总支会议代替支部会议,其他支部照抄党总支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杜绝抄袭现象。2023年1月起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提前制定好活动主题,每月召开一次,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定期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工作、思想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好支部需要整改的问题。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镇党建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东崮山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反馈问题: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1)第二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展开。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2月严格按照镇党建办下发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及时记录会议记录。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下发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中,要求包村领导、驻村指导员列席,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镇党建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东崮山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第三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仅开展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自我批评,未进行互相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2月严格按照镇党建办下发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及时记录会议记录。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下发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中,要求包村领导、驻村指导员列席,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镇党建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东崮山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第四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仅体现支部书记的个人剖析检查,不能体现批评与互相批评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2月严格按照镇党建办下发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及时记录会议记录。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下发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中,要求包村领导、驻村指导员列席,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镇党建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东崮山村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党总支2020年--2022年大部分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党课会议记录未附签到簿;第二支部2021--2022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未附签到簿。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开始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签到制度,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明确支部委员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工作、思想情况进行分析,随时解决好支部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第二支部2022年第二季度未开展党课活动,第四支部2021年三、四季度和2022年一、三季度未开展党课活动,第五支部2021年三、四季度未开展党课活动,均未达到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活动的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开始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签到制度,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明确支部委员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工作、思想情况进行分析,随时解决好支部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第二支部于2023年2月16日、4月15日召开第一二季度党课,第四支部、第五支部于2023年2月15日、4月15日召开第一二季度党课。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第三支部未见党课会议记录,未开展党课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开始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签到制度,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明确支部委员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工作、思想情况进行分析,随时解决好支部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第三支部于2023年3月25日、4月25日召开第一二季度党课。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反馈问题: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不严实。

(1)企业支部2022年2月20日与3月13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同一人笔迹明显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起下属党支部明确分工、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第二支部2021年8月19日与9月14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同一人笔迹明显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起下属党支部明确分工、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第四支部2021年6月26日与7月14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为同一人记录,但笔迹明显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起下属党支部明确分工、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对会议进行记录和签到,保存好相关文字档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反馈问题:“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严肃、不到位。

各支部未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主题党日活动多为开会学习内容,活动开展形式单一。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疏于对下属支部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未落实好各项制度等原因,查摆问题。今后要严格各项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归档,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1月起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提前制定好活动主题,每月召开一次,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东崮山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不规范。

据谈话了解,个别党员未执行按月缴纳党费的规定要求,一次性向村工作人员缴纳数月的党费;总支委员李新胜、李安勋党费收缴比例核算不准确,每月仅缴纳党费5元。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执行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对照问题所在,要求每位党员要严格执行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的规定,村党总支成员带头认真核准每位党员的基本工资,按党费收缴基数全体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2023年1月底前下属各党支部按照镇党建办1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通知要求,如实传达到每位党员,要求党员对自己基本工资重新核实,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核算党费,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村党组织及时开具党费收据,同时制定党费收缴明细表,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费账目有序、明晰。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于1月份下发通知,要求各党组织根据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核实党费标准并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四是镇党建办采取常态化业务指导、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公示等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反馈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记录不全。

(1)入党积极分子李富强、焦泓霞、郑爱华、李兵、李安会、李晓燕、韩秀霞的培养考察写实簿中所记录的参加工作时间与公示时间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淄博市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分析问题二支部委员没认真学习党建业务知识,思想意识淡薄等原因。今后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好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2023年1月起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好相关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坚持党员和群众代表无记名推荐积极分子制度程序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记录归档,相关材料准确齐全。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四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各党组织的监督和监管,确保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焦泓霞、郑爱华2021年6月26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该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未附签到簿。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淄博市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分析问题二支部委员没认真学习党建业务知识,思想意识淡薄等原因。今后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好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2023年1月起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好相关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坚持党员和群众代表无记名推荐积极分子制度程序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记录归档,相关材料准确齐全。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四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各党组织的监督和监管,确保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1年7月1日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9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实到人数为30人,但签到簿签名人数为32人。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月20日东崮山村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淄博市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对照签到簿查找问题是两名老党员在签到簿上签到原因造成。今后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好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2023年1月起党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成员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好相关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坚持党员和群众代表无记名推荐积极分子制度程序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所有会议均按要求签到并记录归档,相关材料准确齐全。参加镇党建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东崮山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四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各党组织的监督和监管,确保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问题

20.反馈问题:审计报告整改不规范。

(1)2019年1月1号凭证显示,现金支付大队工工资发放(2018年第3、4季度)24036元,理财小组长徐伯宏在审核工资发放表上后补扣理财小组专用章,日期为2020年4月27号。 

整改措施:东崮山村2023年2月26日找经办人李安勋核实,2019年1月报账时因工作疏忽未发现单据理财小组章未盖而记账,到2020年4月报账员李安勋自查发现后补盖理财章但未作出书面说明。2023年2月26日经办人李安勋就此事作出书面说明一份已附2019年1月1号凭证,并报镇代理中心入账。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和镇级规章制度办理手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做好各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1年5月13号凭证显示,支付2021年3月-2022年3月万八地承包费6565元。博山区源泉镇东崮山村委会根据2022年8月淄博金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指出发放表无领款人签字,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发现,报账人员在原始凭证中已添加领款人签字,全部补签上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不得涂改。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则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由开出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整改措施:东崮山村经核实,银行要求批量打款时,发放名单姓名及身份证一致才能报送银行打款,因发放表报送银行暂不能签字,只能网银核实后去银行打回执单和批量打款对账单明细作为记账依据, 2022年8月金泰审计时,电话通知领取人到村上签字,多数回复款到账委托村工作人员代签。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和镇级规章制度办理手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做好各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1年6月4号凭证显示,支出李思海村南广场水泥,陶罐费用40180元,审计报告提出发票明细未盖章,整改了但是仍不规范,审计报告提出后在原有发票明细上补盖章。  

整改措施:东崮山村经核实,2022年8月金泰审计时发现此问题后,东崮山村立即整改加盖的单位公章。现已针对整改时同步做出情况说明附到凭证内。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和镇级规章制度办理手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做好各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021年6月3号凭证显示,对审计报告提出的下沟广场挖掘机款25000元,发票明细未盖章,后在原始票据上补盖。 

整改措施:东崮山村经核实,2022年8月金泰审计时发现此问题后,东崮山村立即整改加盖的单位公章。现已针对整改时同步做出情况说明附到凭证内。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和镇级规章制度办理手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做好各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2021年8月23号凭证显示,支付猕猴桃基地承包费98160元,签字栏后补且疑似一人签。

整改措施:东崮山村2月20日找经办人焦艳霞核实,银行要求批量打款时,发放名单姓名及身份证一致才能报送银行打款,因发放表报送银行暂不能签字,只能网银核实后去银行打回执单和批量打款对账单明细作为记账依据, 2022年8月金泰审计时,电话通知领取人到村上签字,多数回复款到账委托村工作人员代签。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和镇级规章制度办理手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做好各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郑家村党总支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问题

1.反馈问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不强,村级集体资产流失。

据谈话了解,扶贫项目猕猴桃园建设完成后承包给村民焦玉祥,截至本轮巡察焦玉祥仅在2018年缴纳当年租金2万元,存在村集体资金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村两委成员积极与当事人协商,2021年在3月、5月、9月三次向猕猴桃园承租人焦玉祥追缴租金未果,2022年又在8月、12月追缴两次未果。二是按程序“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征求民意,决定走司法程序起诉,于2023年2月26日将猕猴桃园承包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双方提供证据已完成,现进入法院调解程序。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2023年12月底整改到位

2.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

根据谈话了解,区派驻村第一书记杨卫民没有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勤、请销假制度,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出现一周至少两日不在岗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书面请假手续。二是镇党建办严格执行《博山区选派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各项规定,做好第一书记培训及日常管理考核,加强对第一书记在岗情况、工作情况的检查频次。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会上严肃强调第一书记工作纪律,并通报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委于2022年12月9日对杨卫民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核、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杨卫民按季度主动向镇党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四是镇纪委联合党建办于2023年开始每月对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开展清单式监督,对第一书记未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及在管理工作中出现工作中不严不实、敷衍塞责、好人主义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严肃追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3.反馈问题: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

(1)2019年5月4号凭证,发放春节福利物资共计19440元,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委于2023年2月26日与前任书记主任、报账员核实,2020年以前,福利发放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所以凭证后未附“四议两公开”记录表。从2020年底换届后,所有福利发放全部按文件规定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民主决策实施过程、会议召开情况严格做好记录,确保档案资料完备。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博山区民政局、博山区农业局文件《关于印发《博山区村居工作规程》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确保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熟知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及监督过程。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自2022年6月份以后,所有福利发放报账时必须提供四议两公开手续。三是镇社会事务办加强政策培训,2023年2月23日,组织民政协理员和监察站站长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并发放基层政权政策明白纸。4月21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村用好《博山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2022版)》,指导各村重大事项(重点村两委工资及节日福利发放)“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限期整改。四是镇党建办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监督,组织全体包村干部集体学习《于深化包村(社区)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并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0年1月16号凭证,发放春节福利物资共计19950元,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委于2023年2月26日与前任书记主任、报账员核实,2020年以前,福利发放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所以凭证后未附“四议两公开”记录表。从2020年底换届后,所有福利发放全部按文件规定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民主决策实施过程、会议召开情况严格做好记录,确保档案资料完备。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博山区民政局、博山区农业局文件《关于印发《博山区村居工作规程》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确保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熟知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及监督过程。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自2022年6月份以后,所有福利发放报账时必须提供四议两公开手续。三是镇社会事务办加强政策培训,2月23日,组织民政协理员和监察站站长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并发放基层政权政策明白纸。4月21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村用好《博山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2022版)》,指导各村重大事项(重点村两委工资及节日福利发放)“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限期整改。四是镇党建办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监督,组织全体包村干部集体学习《于深化包村(社区)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并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1年6月2号凭证,发放春节福利物资共计12690元,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从2020年底换届后,所有福利发放全部按文件规定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民主决策实施过程、会议召开情况严格做好记录,确保档案资料完备。由于新报账员业务不熟,报账时未附“四议两公开”记录表,郑家村已于2023年2月26日将“四议两公开”记录表补齐交代理中心。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博山区民政局、博山区农业局文件《关于印发《博山区村居工作规程》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确保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熟知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及监督过程。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自2022年6月份以后,所有福利发放报账时必须提供四议两公开手续。三是镇社会事务办加强政策培训,2月23日,组织民政协理员和监察站站长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并发放基层政权政策明白纸。4月21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四议两公开”政策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村用好《博山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2022版)》,指导各村重大事项(重点村两委工资及节日福利发放)“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限期整改。四是镇党建办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监督,组织全体包村干部集体学习《于深化包村(社区)工作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并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未附明细。

(1)2019年7月6号凭证,支付七一党员活动经费6080元,无具体活动方案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两委在2023年1月26日与前任书记、主任核实,此项支出是2018年七一党员活动费用,此次活动纪委已备案,报账时支撑材料未附,当时经办人已做出说明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2022年6月《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出台后,郑家村支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按程序制定好活动方案,提供明细。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1日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会议要求对于村级活动经费支出必须出具活动方案和明细,附件不全的党员活动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19年12月5号凭证,支付新华书店图书共计2000元,后未附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村委2023年1月26日与前任书记、主任核实,此款项属镇宣传办年度报刊费,报账时支撑材料未附,经仔细查找未找到,当时经办人已做出说明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2022年6月《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出台后,郑家村所有报账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提供明细。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会议要求报刊费必须附明细,对于未附明细的报刊费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1年10月7号凭证,支付水泥款2000元,后未附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经核实此款项是2021年修建村东口袋公园挡土墙、彭公路排水沟和砌村内花池所用水泥款。报账时支撑材料未附,郑家村已于2023年2月26日将原始明细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今后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明细。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会议要求支出款项有明细的必须附明细,未附明细的资金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021年6月2号凭证,发放年终福利物资费计12690元,后未附发放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由于报账员业务不熟,报账时支撑材料未附,郑家村已于2023年2月26日将发放明细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今后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明细。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会议要求所有福利发放全部按规定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必须附发放明细(按照花名册(注明姓名、福利领取)领取,并要求领取人签字、按手印)。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2021年12月3号凭证,支付粉刷外墙费用共计4850元,后未附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经核实此项支出是在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中,对青云街、南新街进行了立面粉刷外墙涂料,报账时支撑材料未附,已于2023年2月26日将发放明细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今后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明细。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会议要求支出款项有明细的必须附明细,未附明细的资金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反馈问题:财务手续不规范,记账错误。

(1)2020年12月15号凭证,支付8月电费2121元,凭证记账支付2021元。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在2023年4月已提出调账申请并写出说明。现已调账完成。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各村财务规范化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账账、账实相符。三是要求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账实不符的凭证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1年6月3号凭证,支付材料款3500元、4号凭证支付材料款9032元、5号凭证支付混凝土款3500元,以上三个凭证均为应付款,二级科目未按客户名称分别记录,凭证统一计入环境绿化。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于2023年1月31日已做调账处理,从应付款环境绿化调到应付款淄博天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各村财务规范化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账账、账实相符。三是要求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账实不符的凭证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2年1月1号凭证,支付零工工资25220元,其中打款未成功退回的160元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凭证为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于2023年4月30日已修改好纸质凭证,从其他支出科目调到银行存款科目并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各村财务规范化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账账、账实相符。三是要求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账实不符的凭证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票据入账。

(1)2020年12月9号凭证,收冷库租赁费18000元、2021年9月8号凭证,收冷库租赁费3000元、2021年9月12号凭证,收冷库租赁费15000元,以上收据均未注明租赁费所属时间段。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对收冷库租赁费18000元已做出书面说明,本款属于捐赠款,以冷库租赁费入账,收租赁费3000元和15000元已将冷库租赁合同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专业素养。三是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村级租赁费收入报账时必须附合同。未附合同的不予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1年1月3号凭证,支付维修空调费用200,后未附发票;2021年4月7号凭证,购买旧轮胎320元,后未附发票;2022年1月8号凭证,支付道路硬化人工费,后未附发票。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已于2023年2月23日找空调维修人李奉东和道路硬化施工人刘培远开具发票,发票于2023年2月26日交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购买轮胎发票因商家已停业无法重开发票,2023年2月26日将所用轮胎制造花盆实物照片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账。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专业能力。三是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于发票项目不全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1年10月3号凭证,支付办公用品费用330元,后附发票未盖章。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2023年2月23日已找商家在发票上盖章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专业能力。三是于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对于发票项目不全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021年10月2号凭证,支付百货费用372元,收据与定额发票开具单位不同。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于2023年2月23日已找商家重新核实,将收据章和发票章统一为博山源泉乐天日用百货经营部并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专业能力。三是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开具发票方与收款须一致,开具发票方与收款方不一致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2022年1月4号凭证,支付环境治理机械施工费9856元,发票开具方与收款方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组织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要求报账入账。重新核实此项支出,2023年2月20日与发票开具单位核实,博山源泉旺达工程机械租赁部,单位法人和收款人系一人,于2023年2月26日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二是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于2023年2月28号举行村级报账员及镇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就《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专业能力。三是2023年3月2日组织召开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2年6月份以后支出要根据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文件《源泉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严把村级资金审核关,开具发票方与收款须一致,开具发票方与收款方不一致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7.反馈问题:发展党员程序倒置、记录不规范。

(1)第二支部党员王浩桢在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材料显示于2021年7月1日分别在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推荐,随后召开支委会表决通过,但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6月29日,同时7月1日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第三支部吕炳菊在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材料显示于2021年10月1日分别在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推荐,随后召开支委会表决通过,但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月22日,同时10月1日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赵美玲在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材料显示于2021年3月30日分别在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推荐,当天召开支委会表决通过,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22日,但同时在3月30日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投票表决,且两次党员大会签到簿为同一张签到簿复印件。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反馈问题:发展党员材料不全。

(1)2021年王浩桢、赵美玲在发展预备党员阶段的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中签到簿缺失。

王浩桢、吕炳菊培养考察写实簿中填写的发展对象阶段投票情况与实际会议投票情况不符,且存在涂改痕迹。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推荐吕炳菊、王浩桢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中公示时间书写错误,书写为“2018年10月5日--2019年10月9日”;“关于王浩桢同志转为预备党员的公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书写为“2019年10月5日”,实际应为2018年10月5日。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020年8月28日确定马立征、刘新峰、李乾、郭宏达、郑家学、郭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均未附签到簿。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022年7月1日郑家学、李乾转为发展对象的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均未附签到簿。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1月27日,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党总支书记郭家峰、组织委员李志山和下属三个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熟记于心。指导好下属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二是2月14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实训,平时在工作中及时沟通相关问题。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五是通过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查看资料和边学边整改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的监督和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针对一些发展党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重新检查和整改,不能整改的写说明,完善党员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党总支下设的三个党支部没有开展党课活动,2021--2022年党总支仅开展3次党课活动,未达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活动的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开展党课活动,每年至少四次以上,2023年第一季度党课已于2023年2月22日开展。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21-2022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不全、党课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要求记录好开会内容,实事求是,杜绝会议流于形式。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第二支部2022年6月15日与7月1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为同一人记录,但笔迹明显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要求组织委员记录好开会内容,实事求是,杜绝会议流于形式。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反馈问题: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

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弄虚作假,补记应付痕迹明显:比如把2021年8月15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复印直接作为2022年2月15日的会议记录,仅修改日期。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要求记录好开会内容,实事求是,杜绝会议流于形式。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反馈问题: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1)2020年度党总支组织生活会材料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郑家村党总支严格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并邀请包村干部到会指导;严格要求各支部,记录好开会内容,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会议流于形式;根据镇党建办反馈的问题情况进行整改。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五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19年、2021年度、2022年度党总支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没有体现批评及相互批评环节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郑家村党总支严格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并邀请包村干部到会指导;严格要求各支部,记录好开会内容,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会议流于形式;根据镇党建办反馈的问题情况进行整改。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五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第三支部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内容不深刻,不能体现参会人员的自我剖析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总支委员李志山参加镇党建办2月14日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例会,提高业务能力。二是郑家村党总支严格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并邀请包村干部到会指导;严格要求各支部,记录好开会内容,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会议流于形式;根据镇党建办反馈的问题情况进行整改。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四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镇党建办采取业务指导、实地察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村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五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后续常态化开展抽检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反馈问题:“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严肃、不到位。

各支部未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党总支主题党日活动多为开会学习内容、打扫卫生等,活动开展形式单一。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组织严格执行镇党建办下发的主题党日指导文件,要求各支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党总支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让党员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工作提醒,镇党委利用“第一种形态”对郑家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及下属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使其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并敦促其严格管理指导好下属党支部规范如实记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于3月8日以党建工作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形式,向郑家村党总支反馈相关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不规范。

通过谈话了解,个别党员不能按月缴纳党费,一次性向村工作人员缴纳数月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郑家村党按照镇党建办相关通知要求,于2023年1月认真核定了2023年党费缴纳数额,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督促各支部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并及时上缴镇党建办。二是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务工作者例会,对基层党建业务进行培训,并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专门强调。三是镇党建办于1月份下发通知,要求各党组织根据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核实党费标准并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四是镇党建办采取常态化业务指导、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公示等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4810046;通讯地址: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yuanquanzf@163.com。


中共源泉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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