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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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10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单位计划自2022年10月下旬始至2022年12月31日前,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情况”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方面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2022年11月以来利用党组扩大会、线上学习、全体人员集体学习等方式,共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等文件,通过撰写笔记,研讨交流等方式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主体责任。(2)2022年11月、12月共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2次,了解相关政策,提高了政治站位,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有序推进。(3)加强党组成员交流研讨,确保每次不少于3人,并撰写相关研讨材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相关文件。(4)强化领导班子责任,细化到事、到责任地、到人、到时限,从早、从紧、从严、从细,不折不扣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坚持学用并举结合、齐抓共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5)为全面落实好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2022年10月26日,局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了详实的责任清单,围绕重点任务清单,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对涉及到的17项工作进行逐一梳理,明确各科室具体职责,确保工作成效。以上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牵头工作责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强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班队伍建设,增加工作人员力量,将2022年新招录的一名工作人员分配至工作专班岗位。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做好牵头抓总作用,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漏项。(2)加强实地调研,2022年10月以来,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两次带队到项目现场实地调度进展情况,对全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3)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各部门涉及黄河流域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9月6日,组织14个区直部门、10个镇办参加《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专项会议,进行政策解读。(4)在全年工作调度过程中,对各部门提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逐一核实,将年度任务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于12月15日下发至各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工作,切实查找,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上措施已全部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情况”的问题。 1.关于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加大政策学习力度,及时关注国家、省市有关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补偿政策。目前,因上级暂未出台有关指导性政策文件,下一步我区将探索建立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改革的补偿机制。(2)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已在市区及以上落户农民的有偿退出宅基地,对于同意退出的,及时研究补偿方式,助推城乡融合发展。(3)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淄博至博山铁路改造(博山段)项目建设。10月15日,组织召开誓师大会,推动我区与市域、省域的互联互通。(4)加强谋划,进一步梳理我区优势产业,继续围绕济淄一体化发展战略,大力招引一批新项目。10月21日,与山东高速民生集团就博山预制食品产业园合作召开洽谈会。 以上措施已全部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项目、资金对上争取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加强政策研究。把握国家政策方向,精准聚焦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确保应争尽争。11月11日,参加全省发改系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会,会后,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原则提前谋划,目前已储备今年项目2个。(2)加强项目储备。围绕居民避险搬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方向做好独立工矿区项目储备,提前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3)加强对上衔接。认真审核并指导项目单位完善项目申报材料,经过争取,2022年开发区热力管网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4200万元。(4)加大专项债券策划储备力度,提高申报质量,精准聚焦重点支持领域并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原则提前谋划,把准投向,精准发力。(5)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围绕全区重大规划、重大工程以及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等重点领域,重点梳理出一批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大公益性项目,目前我局已牵头策划储备并上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5个,总投资248.64亿元,债券需求117.13亿元。(1)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3)(4)(5)(6)已整改完成。 3.关于新能源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由我局牵头,按月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光伏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2)实行会审研判制度,由发改、行政审批、供电、住建等部门定期召开碰头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3)由我局牵头,按月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4)实行会审研判制度,由发改、行政审批、供电、住建等部门定期召开碰头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共建设充电桩211个。以上措施已全部完成。 (三)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2022年12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自行采购的原则和范围,规定科室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及程序、采购验收组织等环节,加强采购预算管理,确保采购行为合法高效。(2)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明确要求因工作需要外出时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填写外出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单位领导审批,未登记自行外出的不予报销差旅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内原则上不报销伙食补助,区外伙食补助凭当日就餐凭证按照相应标准报销,对不合规扩大或超标准的差旅费不予报销。(3)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会计知识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2022年11月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会计财务工作。(4)委托第三方淄博公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报区财政局申请将原区物价局整体资产划转至我单位后,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对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房产对外出租的批复》(博财资〔2022〕110号)文件,依据博山区财政局委托智乾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由博山区财政局委托进行公开招租,目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募承租人。(5)根据第三方淄博公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按照《关于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原物价局资产合并的批复》(博财资〔2022〕77号)),将原区账面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划转至区发改局账目,及时做好了资产交接和相应账务的调整。以上措施已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4180053;通讯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电子邮箱:bsqfagai@zb.shandong.cn 中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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