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形象工程”自毁形象
发布时间 : 2023-11-30 15:28 来源 : 廉政博山 浏览次数 : 

白塔镇纪委 孟凡霄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推进,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纠治了顽瘴痼疾,干部作风展现出新气象。然而,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需要,大搞劳民伤财、浮华无效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不顾发展阶段、不管法治原则、不讲客观规律,片面追求执行速度和力度,结果表面如火如荼,实则一地鸡毛。

自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时,其中不少案例都涉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有的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盲目决策新建6座驿站,建成后大多逐渐荒废;有的不顾生态环境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引进一大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工业项目,搞政绩工程。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都普遍存在“政绩观不正,搞形象工程,滥用财政资金”问题,其做法严重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要求,实质上是官本位思想、名利思想作祟,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

深入剖析“形象工程”背后原因,究其实质,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所谓的“形象工程”,往往都是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事先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评审,仅凭个人好恶、主观武断,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甚至不惜投机取巧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以期博眼球、赢得领导认可,其结果不仅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有的甚至还会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杜绝“形象工程”,办好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一方面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决策,坚持量入为出、合理规划,把人力物力财力用在“雪中送炭”而不是“粉饰门面”上;另一方面,要以群众需要为第一目标,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坚持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确保每一项工程都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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