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反馈十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 : 2023-01-19 16:30 浏览次数 :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区委5个巡察组对域城镇党委和池上镇李家块村等3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6日至18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域城镇党委及所辖5个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2023年1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域城镇党委及所辖东厢村、龙堂村、黄石坞村、西北峪村、青龙湾村5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巡察域城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上还存在差距。镇党委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执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村(社区)应急治理能力不足;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及投资未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不足。对国有企业博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监管不到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服务群众意识树的不牢;文风会风不够严实;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不深入,记录不规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扎实、批评缺少辣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较多;廉洁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监督执纪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二)巡察东厢村、龙堂村、黄石坞村、西北峪村、青龙湾村发现的主要问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党组织引领经济发展核心作用未有效发挥;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不到位;民生基础保障不到位。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不足。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实施、结算不规范;重大事项支出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审批程序;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核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基层组织不健全,战斗力不强。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域城镇7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2023年1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域城镇董家村、徐雅村、汪溪村、平堵沟社区、大桥村、小乔社区和泰和花园社区7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村级班子谋划发展意识和领导发展能力不强;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落实仍有差距;水资源管理不够严实;违规建设及出售公益性公墓;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仍需加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力不够。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决策失误造成集体资金损失;借款发放村民福利;财务资金管理不规范;村(居)务工作不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矛盾隐患化解力度仍有不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个别村级班子凝聚力不强;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够严实;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相对老化;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格。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博山镇所辖7个村、石马镇东石村反馈巡察情况。2023年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博山镇石泉村、上庄村、张家台村、尹家峪村、下瓦泉村、中瓦泉村、上瓦泉村和石马镇东石村7个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私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村级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有名无实,未能充分发挥增加集体收入、带动村民致富的作用;“三资”清理流于形式,合同管理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不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力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部分村仍然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情况;落实民主议事决策程序不到位;集体资产管理粗放,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部分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部分村党组织功能弱化;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员管理“宽松软”,发展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收缴党费。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八陡镇、白塔镇、城西街道7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2023年1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城西街道四十亩地社区反馈了巡察情况。1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八陡镇增福村、东顶村,白塔镇国家村、南万山村、大海眼社区、永安社区6个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有差距;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基层治理存在短板。落实上级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廉洁用权不到位;“三资”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不到位,虚假整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网三联”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不扎实、不细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到位。

  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池上镇、源泉镇、山头街道和城东街道8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2023年1月17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池上镇李家块村、杨家村、鹿疃村,源泉镇东崮山村、郑家村,山头街道白杨河村,城东街道窝疃社区、峨嵋新村社区8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占用耕地;村级班子谋划发展意识不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村干部缺乏廉洁奉献精神。基层权力运行监管不力。不规范票据入账;支出未附明细;财务审核不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格;村级理财小组未发挥监督职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费基数核算不准确;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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