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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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7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7月29日至10月29日,我单位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问题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二是完善学习配档表更新机制,确保重要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三是对2020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系统规范归档。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社会保障工作、就业创业工作等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累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二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缺席人员补学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学习配档表更新机制,确保重要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对2020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修订,规范完善切合人社工作实际的学习内容,对2020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系统规范归档。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人才招引工作要求,开展民营企业、百日千万网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博山—高校人才直通车”校园招聘等活动。二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社保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三是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落实台账和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四是建立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提升长效机制。五是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储备工作。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人才办关于做好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各镇(街道)人才招引情况;开展民营企业、百日千万网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博山-高校人才直通车”校园招聘等活动。二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社保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精准解读社保政策,增强企业和职工依法参保缴费意识;开展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实现新就业人员等群体应保尽保。三是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安享贷”等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市场主体纾难解困举措,稳就业稳参保,切实巩固扩面成果。四是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落实台账和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定期总结进展情况;依托“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常态化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建立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提升长效机制。五是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储备工作,确保空缺岗位及时补充;开展“12333”服务,及时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推荐就业岗位和培训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52人,完成年计划(1500人)的103.4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461人,完成年计划(1300人)的189.31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035人,完成年计划(275人)的376.36 %;招引海外留学人员5人,完成年计划(3人)的166.7%;招引博士1人,完成年计划(1人)的100%;招引硕士60人,完成年计划(54人)的111%;招引大学生1212人,完成年计划(1350人)的90%。 (三)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欠缺”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区人社系统“学习强国”活跃度情况自查提醒。三是完善人社干部“学习强国”活跃度结果运用机制。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常态化议事日程,制定局党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区人社系统“学习强国”活跃度情况自查提醒工作,每天安排专人检查学员活跃度情况,每日反馈学习情况,督促全体学员按时完成“学习强国”任务,督促全体学员把“学习强国”学习和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三是将人社干部“学习强国”活跃度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力不够”方面问题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二是修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廉政谈话、谈心谈话。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的规定要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对2021年廉政谈话记录进行归档整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学习和领悟,修订完善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关于“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仍有差距”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人社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咨询台值班制度。三是加大政务服务问题督促整改力度。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单位、机关科室业务骨干开展人社政策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交流,及时熟练掌握各项人社政策和业务解读,保证过硬的业务能力,应对办事群众的各类诉求。二是补充人社大厅咨询台工作人员数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咨询台值班制度,保证咨询电话的及时接听和群众的咨询需求。三是召人社大厅开前台人员晨会,强调工作纪律和服务标准,对出现服务态度较差的投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 (三)关于“社保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杜绝”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密切与企业、社区、村居联系,加强与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提升数据共享时效性。二是加大政策宣传,拓展群众知悉面,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社保监管、部门协作、群众监督的局面,堵塞漏洞和死角。三是推动业务经办系统功能完善,实现追回代扣。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中对系统中三年未认证遗属人员进行筛选排查,数据排查涉及遗属1588余名,逐一对未认证遗属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对无法联系的60余名遗属进行待遇暂停发放处理。二是完成企业养老保险资格认证68657人,认证率99.6%;机关保险认证5713人,认证率98.2%;居民养老保险认证55984人,认证率99.3%。三是做好基金审计各项数据的核查取证工作,配合市社保中心开展冒领追缴工作,集中对多领冒领、审计中服刑冒领人员进行追缴,共追回冒领待遇50余人,协助追回冒领养老金57万元,居民保险追回160人,3.86万。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收回多发补助。二是加大报销审核力度。三是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审批手续问题。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收回多发补助,对2020、2021年所有出差(加班)审批表(财务联)和差旅费报销单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二是对出差(加班)审批和差旅费报销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核,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审批手续问题,严格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按照政府采购基本程序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五)关于“公职人员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不到位”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区人社系统公职人员企业兼职情况自查。二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清退整改。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区人社系统公职人员企业兼职情况自查,共计完成122名工作人员自查工作。二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对公职人员企业兼职及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掌握。三是督促相关人员完成清退整改,实现企业兼职及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清零。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力度欠缺”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修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修订《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三是探索完善针对年老体弱党员线上学习、线下补课机制。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完善党建工作目录及相关资料。二是修订了《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细化评价标准,每月进行评比打分,每季度进行公示,每年进行综合排名。三是建立了《退休人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制度》,探索完善了针对年老体弱党员线上学习、线下补课机制。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制定《中共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方案》。三是督促区社保中心党支部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会前谈话环节。二是制定了《中共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派员列席所属单位党组织生活会等规定要求。三是区社保中心党支部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有关镇(街道)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履行人事档案借阅审批程序。三是修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持续强化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监督。四是对相关文稿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审核机制,对相关文稿进行规范修订。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35号)要求,加强对镇办村(居)政策指导;督促所属镇、街道对被征地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严格核准,认真做好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及时移交每年增加的档案材料,严格履行人事档案借阅审批程序。二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每月通报机关人员上下班情况。三是制定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公文办理质效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以来工作总结、报告、汇报、要点、计划、清单、记录等资料进行查缺补漏、规范修订,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拟稿责任人”三级审核机制,持续改进文风,转变工作作风。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重视不够”方面问题 (一)关于“库存资金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整改措施:严格规范清理,做好存量资金上缴工作。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在巡察期间,完成借条规范清理工作,将存量资金398285.07元上缴博山区财政集中结算支付中心。 (二)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修订“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完善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提醒机制,针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按要求上会研究。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完善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提醒机制,针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按要求上会研究,8月份以来,专题研究2次。 (三)关于“大额资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巡察期间,已将存量资金398285.07元上缴博山区财政集中结算支付中心,从源头杜绝大额资金支出。三是修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管理、现金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控大额资金支出。 2.整改进度:已整改。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巡察期间,已将存量资金398285.07元上缴博山区财政集中结算支付中心,从源头杜绝大额资金支出。三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管理、现金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控大额资金支出。 (四)关于“财务账目处理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报销审核管理。二是追溯梳理往年度往来款明细,规范账务处理。三是对财务账目进行差缺补漏、规范入档。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报销审核管理,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确保单据合法、业务合规。二是追溯梳理往年度往来款明细,对于年底调账而发生的往来款,进行了规范账务处理。三是对存在资金收支附件不全、无明细、不规范票据入账、收支业务记账不及时、往来款项无明细等事项进行了差缺补漏、规范入档。 (五)关于“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梳理规范整改问题台账。二是对责任人员书面检讨情况进行排查。三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梳理工作。 2.整改进度:已完成。 3.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梳理规范了整改问题台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全面整改落实。二是对照问题清单,对责任人员书面检讨情况进行了查缺补漏、归档整理。三是对2020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归档整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4250891;通讯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电子邮箱:bsrsjzgk@163.com。 中共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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