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7 09:0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博山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7月26日至10月25日,我单位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把握部门职能责任不够精准,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重视”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党组织发挥核心职能作用不充分,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是落实市对区考核指标任务力度不够,公墓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低保户动态管理不严格,对低保信息日常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4月26日,制定出台了《博山区民政局2022年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安排方案》,开展重点人群入户大走访和自评自测行动,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合理布局长者食堂和助餐点,加快长者食堂扩面提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巩固“清风”行动成果,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开通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短信提醒业务;二是起草《博山区公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公墓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民政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驻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督促白塔镇政府做好小店村公墓整改整治工作;三是7月20日联合区发改局、医保局等8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通知》,建立诚信机制,申请人申请救助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申请救助首先通过省市两级核对平台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利用线上线下两条线发现致困线索,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建立二维码政策宣传和信息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及时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反馈问题:体制改革不完善,未完全实现政企分开。2021年10月,区殡仪馆下属区殡仪服务中心、博山公墓两家企业改制为淄博永安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其人员、业务等须自主管理运营。目前,殡葬改革流程尚未完成,财务人员混岗使用,殡仪馆殡葬服务事项仍由淄博永安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整改措施:一是殡仪馆承担的基本殡葬服务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承接。二是按程序申请殡仪馆财务由民政局接管,不再独立核算。三是按照“事企分离”的规定理顺殡仪馆相关具体业务工作。

整改进度:改制工作已完成,后续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2023年2月份完成。

3.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抓得不够严实。主要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个别党员查摆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与所分管工作结合较少,具体措施建议针对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缺少“辣味”,未能直击要害。

整改措施:一是8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明确总体要求,深入查摆问题,明确个人剖析材料撰写要求。班子成员剖析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一般党员要由分管领导把关。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二是10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继续认真学党史、新中国史,同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查摆问题时要有针对性,整改措施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有实例,有具体内容。党员干部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还不够,主动思考谋划少。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等“四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规范“述责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明确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对业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于3月25日、5月13日、8月19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制定应对风险有效措施,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够细致,存在为民服务意识弱化、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的问题。

1.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未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内容不具体,有的谈话仅简述工作,有的与不同谈话对象的谈话内容存在雷同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一案三跟进”工作机制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的意见》要求,对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跟进通报曝光、跟进剖析反思、跟进堵塞漏洞,推动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二是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及时在组织生活会或有关专题会议上作出说明或检讨,开展警示教育。三是3月14日博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穆彩霞以“筑牢廉政思想根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对全体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8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反馈问题:工作沟通不顺畅、职责落实不到位。与区发改局关于公墓定价事宜沟通协调不畅,至今未制定全区公益性公墓政府指导价;与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不到位,个别公墓存在无用地审批手续、无《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发改部门按流程做好公益性公墓定价工作。二是与区纪委监委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博山区公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协同研判工作机制,做好公墓执法整治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反馈问题:为民服务不够细致,重点领域信访投诉较多。婚姻登记、大病救助等办理流程、有关政策不够明晰,造成群众办事多跑腿。2022年1月至4月,收到12345群众不满意件10件,其中,反映婚姻登记不便利3件,反映大病补助发放政策不明晰1件。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公众号、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加强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受理条件和办理流程,扩大政策知晓度。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和建设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文风不够严谨、细致。主要是发文不严肃,会议纪要内容存在明显错误。

整改措施:一是8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学习了《博山区民政局公文及档案管理制度》,同时修订完善《博山区民政局规章制度汇编》,规定以局名义发的文稿由拟稿科室负责人校对签字后交办公室审阅,再经分管领导核稿,最后交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博山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要求,落实议事决策,规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进一步规范会议纪要内容。三是8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穆彩霞同志专题强调文风、作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和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党建督查重形式轻整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2019年5月至12月,机关党总支组织专人对下属支部进行党建督查6次,先后4次查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问题,4次查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下发党建工作挂图作战表,明确常规工作开展时间。8月19日,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近期党建工作。二是每季度制定《关于近期党建工作的提醒通知》,进一步完善规范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反馈问题: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党员积分量化优秀党员人数超出规定比例,党员积分量化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8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深入学习《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认真落实。二是8月1日制定下发《区民政局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党员积分考评办法》、《党员积分量化考评表》,按照一支部一办法、一月度一登记、一季度一亮分、一年度一总评的考核程序,对全体党员进行考核。三是党支部根据党员量化考核得分情况,实事求是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党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大力给予表彰宣传。四是规范党员积分量化工作。每季度对所属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会议记录、签到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反馈问题: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未设置党组织,3名党员分别划分到机关党支部第一、第二党小组,不利于开展组织活动。

整改措施:结合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混岗使用的实际情况和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在审批大厅集中办公的特殊情况,8月19日,制定下发《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关于成立第三党小组及制定组长的通知》(博民支部〔2022〕3号),将婚姻登记服务中心3名党员划分为民政局机关支部第三党小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党建信息化管理审核把关不严。“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上传信息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上传材料,确保纪实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二是局党总支指导督促所属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及时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灯塔大课堂等线下活动记入电子日志,不断提高电子日志记入数量。三是局党总支加强对平台使用情况的考核,每月对e支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年底考核以1-12月的单月月度统计作为考核基数,计入年度党建考核总成绩。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好。2021年“双联系、双报到”活动,班子成员参加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双联系双报道”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率先垂范。二是制定《区民政局“双联系双报到”党员排班表》,保证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双报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反馈问题: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整改到位。2019年6月至7月,区委第七轮巡察发现区民政局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截止2021年12月,区民政局仍有三年以上往来款挂账431.9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博山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强化账务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资金管理,对往来账款定期分析,及时进行清理。二是对往来款项逐一核对, 摸清往来款项发生单位的情况,明确长期挂账资金归属, 对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对往来款项分门别类加以整理。三是有28笔往来款项237.41万元属于十年以上未发生业务款项。“财政局清算户”明细账为财政拨款清算往来款项。经过梳理核对,2022年3月已调整2019年财政拨款收回资金276.0015万元。“社保基金户”明细账为使用财政社保基金专户款项。资金使用集中在2015年-2018年期间,主要资金为城乡医疗和优抚医疗等拨付款项。四是经梳理对于十年以上未发生业务无法回收的款项,将经单位研究决定,下一步整改措施拟请示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把往来账的余额下降到最低额度,以真实反映我单位资产负债情况,今后杜绝类似事情发生,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反馈问题:博山公墓生态墓穴占比仍未达标。2020年省民政厅、审计厅对全市经营性公墓进行专项审计中指出:“博山公墓生态墓穴占比达不到70%标准的问题”。截止2022年5月,博山公墓生态墓穴占比66.56%。

整改措施:发挥殡仪馆业务主管单位作用,积极与淄博永安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对接,督促解决土地等问题,尽快达到生态墓穴占比70%的标准。

整改进度: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2023年6月份完成。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110246;通讯地址: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46号;电子邮箱:bsqmzjllxx@163.com。



       中共博山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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