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采取“常专结合、上下联动、提级巡察”方式,派出3个区委巡察组,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以上5个单位同时开展常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13个部门单位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水利局开展提级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巡察时间2个月。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加快构建黄河安澜屏障、贯彻“四水四定”推进资源集约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涉及黄河国家战略有关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大数据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57
电子邮箱:bsqwxc001@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37
电子邮箱:bsqwxc002@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市区联动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517
电子邮箱:bsqwxc003@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2日。
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