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博山区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2-26 11:35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区委决定于2022年2月下旬至5月下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副科级党员干部,所辖单位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把握“四个聚焦”,着力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政治巡察监督要求,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党组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自觉落实“两个确立”伟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重点关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关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关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重点突出群众“急难愁盼”,紧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重点关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三)聚焦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情况。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和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重点关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重点关注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情况。对照区委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转作风抓落实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关注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及“回头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57

电子邮箱:bsqwxc001@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37

电子邮箱:bsqwxc002@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517

电子邮箱:bsqwxc003@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四、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办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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