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域城镇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组对域城镇党委所辖46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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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下旬至10月下旬,区委四个巡察组对域城镇党委所辖4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域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域城镇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落实乡村振兴部署上存在短板。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发展动力不足,没有对村(社区)发展进行长远规划,大部分村以收取土地租赁费为集体经济来源,部分村集体经济入不敷出,依靠借款维持运转。 整改措施:立足各村实际,提高村“两委”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谋划发展特色产业,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长远规划,逐步改变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状况,带领村民发家致富。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一是大部分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基层支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了解不多,学习教育涉及意识形态内容比较少。二是极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不强,村委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三是党员活动阵地缺失。有的村“两委”办公条件简陋、党员活动无场所,村民也享受不到便民服务。部分村(社区)党员活动室的党建展板内容未及时更新,展板中党员权利、义务沿用党的十九大之前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年度总结报告中着重体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督促各村在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中增加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学习,结合“学党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坚决杜绝封建迷信活动。三是建设党员活动室,提高办公环境标准,确保党员活动所需硬件齐全,及时更新党建展板内容,发挥好党员活动阵地的作用。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不到位。普遍存在方式方法简单,创新性不足的问题,有的创建活动以日常工作为主,群众参与度不高;有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上墙展板中道德模范典型为空白,树立典型模范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采取多种形式、方法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加活动创新性和主动性,开展好文明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搞好宣传教育,发放文明宣传材料等,增加群众参与度;按照评选标准推选道德模范,上墙展板增加道德模范典型事迹的内容,加大典型模范的宣传力度。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用村集体资金为“两委”成员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二是购买礼品、烟酒。三是报销个人电话费。四是列支招待费。五是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情况。六是有些村为了躲避检查,单独设账或者利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目列支违规费用。 整改措施:以全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督促落实整改问题。督促各村将违规列支的“两委”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各项补助、电话费、招待费、车辆费用等资金退回集体账户,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镇五代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村账镇管,支出单据审核把关后方可支付,规范管理村级相关财务支出。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2.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结算、白条抵库、资金支付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经济合同管理不严格。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完工的工程项目未能及时登记入账,集体资产家底不清。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无法人签字、无单位公章、租期过长或未注明租期,处置资产签订合同未及时向镇“五代理”中心备案。三是租赁费不能按时收缴。多个村存在应收未收租赁费情况。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社区)财务人员整体业务能力不足,账务基础工作不规范,坐收坐支、不规范票据(白条、收据、自制单据)入账、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等问题普遍存在。有的村工程款支付数额较大,入账未附清单。五是借款发放薪酬、补助等现象普遍。有些村干部及其亲属向村集体借款并收取高额利息,加重集体负担。六是合作社账目未实现镇代管,支出随意,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镇五代理中心财务规定管理资金,现村账镇管,村级重大支出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杜绝大额现金结算、白条抵库、大额资金支付。二是以全镇村级合同清理及村级事务“五代理”专项整治为契机,对签订不规范的经济合同进行补签或重签,所有合同经镇五代理中心审核把关并备存;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及时入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三是重新梳理村内经济合同,对应收租赁费进行催收。四是镇五代理中心对各村(社区)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各村(社区)根据要求对坐收坐支、白条入账、费用报销附件不齐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五是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尽量减少外债,减轻集体压力。六是规范各村(社区)合作社账目的支出,重大支出事项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3.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村(社区)重大事项、重要支出、村内贫困户低保户情况未及时公布,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信访隐患。二是村“两委”班子群众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现象依旧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做到“三务”及时公开,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坚决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增强“两委”班子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构建权力事项全、责任主体明、操作流程清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一是部分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干部工作不扎实,应付痕迹明显。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党建学习计划等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按规定制定值班表和值班制度,做到工作日和节假日都有人员值班。二是严实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做好工作报告总结,对于照搬照抄、敷衍应付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不强。一是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有的村(社区)分工不合理,由村委委员或者非党员负责党务工作;有的村(社区)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参与村(社区)事务积极性不高、长期不参与村(社区)工作。二是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各村(社区)普遍存在对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能严格按照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程序履行。三是民主监督缺位,村务监督不力。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监委会成员未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签字,没有对村内事务进行有效监督,甚至部分村(社区)“两委”成员不清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监督形式。有的民主理财小组公章由财务人员保管,存在廉洁风险。开展民主议事、民主监督有偿化。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责任意识,做到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落实好各自的分工及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二是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三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扎实开展村务监督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村级支出单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公章报镇五代理中心审核支出,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党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被巡察的46个村(社区)60岁以上党员占比较高,年轻党员外出务工较多,参与村级事务的意愿不强,年轻党员和后备村干部力量培养储备不足。 整改措施:各村(社区)组织有为青年进行座谈交流,贯彻党的方针路线,积极引导、吸纳有文化、有作为的青年人加入党组织,每个村都按要求配备年轻的后备干部,正常列席两委会等相关会议。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不规范。一是部分村(社区)长期不发展党员。二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普遍存在党员档案材料缺失、档案记录与原始记录不符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今年已经发展一批预备党员。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完整保管党员档案材料。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1)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村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存在用学习、党员活动代替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大部分未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不深入。普遍存在未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没有组织党员对照要求检视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措施。(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被巡察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普遍存在短板,部分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不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党员学习教育缺乏计划性,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不强。三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四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各村(社区)普遍存在不按时缴纳党费、未按照实际收入核算党费缴纳金额现象。(3)党组织活动有偿化。部分村(社区)以发放误工费方式吸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措施:(1)一是严格按要求执行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进行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要求规范保管相关档案材料。二是今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各党员对照要求检视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措施。(2)一是充分利用党员微信群、“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工具加强流动党员的线上教育,督促党员按时参加主题党日学习、组织生活会。二是督促党员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学党史”活动,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三是按照“一案三跟进”要求按时开展党员警示教育活动,党员干部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深入剖析,深入反思,达到发现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规范记录相关资料。四是按实际收入重新核算党费缴纳金额,按照规定每月定时收缴党费。(3)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责令退回相关费用,严格杜绝党组织活动有偿化的现象,强化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019737;通讯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人民政府(域城镇银龙路9号);电子邮箱:bskfqjw@126.com。 中共博山区域城镇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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