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街道纪工委干事 张金康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很多基层党员干部究其违纪、贪腐,都是从第一次“小侥幸”开始的。按照区纪委要求,建设村居监察站、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根基,提供保障。
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实行清单管理。第一,要明确事务清单,根据区纪委牵头制定的《博山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明确每项事项名称、责任主体、运行流程和风险防控。第二,要明确运行流程,根据事项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理清村级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推动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第三,要明确风险警示,坚持“防为主、防为上”,对照事务清单内容和流程,预先组织风险摸排,切实提升纪律提醒的时效性。
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健全村级集体“三资”、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制度,加强制度刚性执行,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约束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另一方面要加强专项检查监督,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指导村级监察站强化“小微权力”监督,督促完善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健全“小微权力”日常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一是坚持“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凡是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程序进行,并对决议、实施结果进行公开。二是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导下的民主监督,创新群众监督方式,形成民主监督合力,让群众以后更多监督话语权。三是创新设立村级监察站,选优配强人员,厘清工作职责,统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四是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公开,利用公开栏、“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定期不定期公开村级事务于行情况,确保“小微权力”运行阳光化。
村(居)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基层党员干部挑的担子往往琐碎繁杂,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既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爱护,也是给群众带来便利,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话语权。将琐碎繁杂的事务梳理成清单制度,各项事务办理流程、公开程序简单明了,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减负、松绑。但是,减负不等于减责,松绑不等于松懈,基层党员干部要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流程虽然简明了,心里更要有担当,真正为群众解决身边的问题,让每一处毛细血管都畅通无阻,活力满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牢廉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