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纪委通报2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20-09-30 16:48 浏览次数 :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博山区纪委现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分别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魏其北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27日中午,魏其北违规安排该所一工作人员驾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车辆送其到博山区某饭店参加私人宴会;魏其北还存在对本单位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该所工作人员失管失察等问题。2020年9月30日,魏其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陈维红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27日中午,陈维红违规安排一行三人驾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车辆到石马镇一饭店就餐,其间,陈维红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就餐结束后,陈维红等三人驾乘该行政执法车辆返回博山城区,致使该所当日下午无人上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30日,陈维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纪委责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他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通报指出,公车姓“公”不姓“私”,绝不能开着公家车办着私家事。公车私用看似小事,实则事关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以上2起典型问题,暴露出的公车私用、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工作日午间饮酒、空岗等问题,表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漠、履行职责不到位,心存侥幸、“公车私用”不收手不收敛;个别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制度漏洞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自觉改进作风,严守公私界限,不越纪律底线,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

通报强调,“节点”亦是“考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攻坚行动,紧盯薄弱区域、关键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频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来源:博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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