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源泉镇委员会关于扶贫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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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对源泉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3月25日,扶贫专项巡察组向源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3月25日至6月19日,我单位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源泉镇党委存在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党的纪律建设有缺失、党的作风建设落实有偏差,工作制度执行有差距、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有漏洞,财务制度落实有欠缺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扶贫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治巡察重要意义的认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集中人员和精力,保证时间和质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力以赴扶贫专项领域推进,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见底到位、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任务,务实责任。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列出清单、责任到人,逐项推进、完成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实效,迅速行动。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及时解决的,马上行动,不等不靠,抓紧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集中力量攻关,提出有效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对需要长期抓好的有关工作,积极研究治本之策,强化制度约束。 二、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镇党委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2018年市委巡察发现的‘扶贫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我镇部分运营不理想或收益不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压实村两委责任,尤其是村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镇包村干部、市区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靠到村上做工作,积极谋划、群策群力,根据项目类别,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项目运营长效机制。二是由积极与“六个一”帮扶团队对接,帮扶企业协助完成收益。三是积极培训村运营主体,学习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培养项目自营能力,形成长效收益机制。 整改进度:进行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关于“2017年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大额现金收支’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镇代理中心人员和村级报账员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已完成26个村“银农直联”业务,剩余岱南村、泉河村因法院封账无法办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2017年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扶贫资金、相关经费支出单据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凭证后未附原始单据;大额收据无明细,工程材料费无明细单’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镇代理中心人员和村级报账员责任心,认真审理每一笔业务;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完善手续不完备的资金支出单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2017年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村级会计基础核算薄弱,现金余额出现大额负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各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参加财政支农政策暨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等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提高各村财务规范化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督促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及时到镇代理中心报账,在包村干部督促下规范财务代理程序、完善财务代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区镇规范管理制度及文件精神,实行每月5号前定期报账制度。严禁跨期报账,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在完善手续后,须于当月到镇代理中心报账,当月无收支业务的村必须到镇代理中心签字认可,严禁以各种理由拖延报账时间。 整改进度:进行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 关于“镇党委抓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明显,对扶贫工作部署、督促、传导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扶贫方面的工作及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同时做好台账、会议记录、现场照片等资料的留存工作。 整改进度:进行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关于“存在基层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严问题,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完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村进一步了解学习对“四议两公开”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定期对相关记录进行重点抽查, 对决议程序和步骤严格把关, 对程序不严、应付了事的村责令重议,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成效。为调动村级抓好“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将其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年终百分考核。将平时工作督查与年终专项考核相结合,提高督查考核的含金量和有效性。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村干部工资待遇发放的重要依据;三是下一步将按照方案修改时间将会议记录作为附件附到会议记录本中,同时召开贫困户代表会将项目详情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措施:镇扶贫办将积极与区扶贫办对接,按照金融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宣传金融扶贫政策,扎实摸排有金融需求的贫困户,将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进行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关于“村级党组织抓扶贫工作存在虚化弱化情况,基层治理能力与要求上有差距,扶贫项目存在自营收益流失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完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村进一步了解学习对“四议两公开”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定期对相关记录进行重点抽查, 对决议程序和步骤严格把关, 对程序不严、应付了事的村责令重议,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成效。为调动村级抓好“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将其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年终百分考核。将平时工作督查与年终专项考核相结合,提高督查考核的含金量和有效性。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村干部工资待遇发放的重要依据;三是镇扶贫办以后在项目研究制定、收益分配、人口调整等会议在按照模板理顺材料基础上,将会议内容同时在村会议记录中做好备份。 整改进度:进行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5.关于“镇党委决策职能发挥不到位,人员调配不合理”问题 一是扶贫办人员配备力量不足,扶贫办工作人员4人中,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在编人员兼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另外两人为国益招聘人员。二是镇五代理中心、扶贫办人员配备不合理,人手不足。镇五代理中心现有3人,只有2名专业财务工作人员,对应28个村财务单据审核、账目录入等工作,人员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扶贫办从办公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临时雇佣三名工作人员增加扶贫力量,代理中心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充分 1.关于“村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抓脱贫攻坚人才力度不够,存在等靠政府协调企业‘一兜了之’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增强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力。按照“一人兼”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证。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党支部领办专业合作社、入股企业分红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有钱办事”的能力。二是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扎实推进基础服务工作。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村级党组织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事一议”等,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类政策、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打赢脱贫攻坚,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双丰收”的局面。三是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高度重视新方法、新人才力量,以点带面拓宽全镇基层党组织新引人才新局面。四是镇扶贫办加大对产业项目运营的管护指导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扶贫部门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项目运营的长效管护机制,使项目能持久运营收益。 整改进度:进行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党的纪律建设有缺失 1.关于“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镇纪委工作人员对违纪党员处理程序相关业务进行专题学习,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二是落实包村负责制,发挥包村干部职能作用,建立包村干部对违纪党员处理相关材料签字审核制度,确保对重要会议监督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村级纪检委员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纪检委员例会制度,实行一季度一次工作例会,及时汇总问题、通报情况。二是将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强化岗位担当意识,提升村级纪检委员创先争优、自觉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作风建设落实有偏差,工作制度执行有差距 1. 关于“存在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不严不实,帮扶走访走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镇扶贫办将加强对镇机关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镇机关结对帮扶人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二是针对相关具体问题有相关帮扶人员进行资料更换。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有漏洞,财务制度落实有欠缺 1. 关于“村级账务记账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镇代理中心人员和村级报账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各村财务规范化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规范会计科目运用,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收支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区镇规范管理制度及文件精神,实行每月5号前定期报账制度。严禁跨期报账,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在完善手续后,须于当月到镇代理中心报账,当月无收支业务的村必须到镇代理中心签字认可,严禁以各种理由拖延报账时间。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镇‘五代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与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办理“银农直联”业务,实现村级资金直接有镇代理中心支付模式,避免大额现金进行结算;二是提高镇代理中心人员和村级报账员责任心,认真审理每一笔业务;三是对已发生的违规现象,分清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党的宗旨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焦裕禄等先模人物为榜样,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树立和实践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工作中,多到贫困户家中听取意见,把贫困户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二是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源泉镇党委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当前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纪律规矩越来越完备、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的新形势、新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扶贫工作,抓早抓小,严肃执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健全落实。把落实制度规定与思想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学习,增强制度意识,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干部时刻绷紧“严”的思想、“严”的纪律、“严”的作风,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坚决防止制度沦为“稻草人”。围绕扶贫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问题通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4810046;通讯地址:博山区源泉镇政府;电子邮箱:bsqyqzjw@zb.shandong.cn。 中共博山区源泉镇委员会 2020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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