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域城镇委员会关于扶贫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11 09:5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对域城镇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20年3月25日,巡察组向域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问题清单。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中指出,域城镇在6大方面存在14个问题18个具体表现,并提出6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域城镇高度重视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召开专题研究扶贫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会,原文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任务分工,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切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认真把握巡察要求,设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对上做好衔接沟通,对内抓实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督促检查和协调推进,确保整改符合区委工作要求、符合反馈整改意见要求。

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台账,通过会议调度、查阅材料等形式,对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听取有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力求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整改效果长期有效。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区委巡察发现的“村级事务五代理工作不力”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辖区各村实际情况,重新梳理2012年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大额支出审批、审核流程。关于档案代理不到位的问题,镇五代理中心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博组发【2017】40号文件和博组发【2019】23号文件关于村级事务和村干部管理规定,加快各村村级财务档案收缴工作进度。

2、2017年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白条入账”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村,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际情况,补充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理财小组公章等要素。进一步加快银农直连速度,对资金拨付进行事前控制。 

(二)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委决策职能发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镇党委在安排部署工作上结合镇上实际,求真务实,鼓励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制定了《域城镇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避免今后出现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三是增加扶贫工作人员数量,专职工作人员由巡查时的6人增加至8人,另外临时抽调2人短期帮助工作。

2、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对于产业扶贫项目运营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开展对扶贫项目后续管护工作,对产业项目实行每个季度进行检查、调度,进行业务指导、了解项目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镇政府及时与村委会签订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项目所在村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后续管护,保证所有建成的项目健康发展,全面发挥产业效益。二是健全项目检查维护、项目运营技术标准、项目资产管理、项目收益管理等配套制度,同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资源毁损等要依据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个别村存在的饮水困难问题,已经通过村上打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对于金融扶贫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主要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宣传金融扶贫相关政策,使金融扶贫的性质、用途、管理、使用及运转程序等政策规定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熟知。严格按照博财〔2018〕144号转发《淄博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项目村成立扶贫理事会、设立扶贫联络员,实行综合绩效管理。

3、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思想认识,让其充分意识到“四议两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到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避免“一言堂”,实现“群策群力”,让村级各项事务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各项工作的推进。二是健全监督制度。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作用。党员和村民代表充分行使监督权,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提出并督促落实,进行严格监督,将“四议两公开”这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督促相关村完善财务入账附件材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对于大额支出要规范用途和明细并详细记录会议记录。

(三)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充分

1、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通过“合作社 党组织”等方式,把党在农村的政治优势和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促进脱贫攻坚。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服务脱贫攻坚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党员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带头创业就业,深入探索符合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有效途径,努力帮助贫困户找准致富门路、持续增加收入。三要积极行动,帮助每名贫困户党员脱贫。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基层群众和贫困户党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要带头落实政策,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攻坚拔寨,共同夺取脱贫攻坚战的胜利。

2、村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存在虚化弱化情况,存在等靠政府协调企业“一兜了之”现象,有自营收益流失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要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用责任制管责任人,以责任人带一班人,以一班人活一盘棋”的党建工作理念。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要培养党组织书记探索新机制、新办法,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从而实现富民强村。二是增强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力。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证。三是镇扶贫办加大对村上产业项目运营的管护指导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扶贫部门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项目运营的长效管护机制,使项目能持久运营收益。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党的纪律建设有缺失

1、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纪委对违纪党员案件处理的程序办案,对于每一起案件都要在规定时间内,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后再给予相应的处分决定。同时,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要求,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镇纪委和党政办及时对接,规范记录会议记录。

2、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镇纪委压实监督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纪委对违纪党员案件处理的程序办案;二是督促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三是实行警示教育通报制度,及时督促召开“一案三跟进”警示教育会,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3、村级纪检委员职能发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各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村级纪检委员职能职责,全面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群众知晓度;二是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相关政策和党纪党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能力并发挥纪检委员监督职责;三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报送机制,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上报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时镇纪委及时约谈并严肃处理在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正的村级纪检委员。

(五)党的作风建设落实有偏差,工作制度执行有差距

1、存在工作“慢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作出的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镇纪委按规定及时送达,其中涉及违纪资金需归还村集体的,镇纪委及时督促违纪党员交回,并与村主要负责人、镇五代理中心负责人当面进行交接,确保集体资金不流失。针对项目资料的整改未按时完成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和落实好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扶贫档案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扶贫档案工作,把扶贫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度。

3、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不严不实,帮扶走访走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帮扶干部的教育培训,确保帮扶干部熟练掌握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和政策。二是全面开展帮扶工作自查评估。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即知即改。三是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扶贫政策,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死面,消除群众对政策的误解。

(六)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有漏洞,财务制度落实有欠缺。

1、村级财务入账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村完善财务入账附件材料,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加快银农直连进度,实现资金拨付和入账资料的事前控制。

2、村级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此笔经济业务是分三次向农户购买猪仔,这些农户居家位置偏远,到银行办取款业务不方便,不接受转账汇款,只能与农户用现金交易。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达到数额标准的,使用转账支付。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对照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域城镇党委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扶贫重点工作落实上还有部分问题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有关要求,紧盯问题不放松,坚持措施细化到位、责任传导到位,切实巩固好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守牢政治底线。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扶贫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绝不松懈。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精准扶贫。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促进扶贫领域重点工作规范化提升。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中共博山区域城镇委员会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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