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石马镇委员会关于扶贫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11 09:51: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对石马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3月25日,巡察组向石马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问题清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中指出存在5大类12个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

二是明确整改任务,贯彻巡察意见。本次巡察反馈所涉及的5大类12个问题全部落实责任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清单所列的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是严明政治纪律,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政治原则,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全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化巡察成果。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使大家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1.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加大对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政策宣传力度。依托镇村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随时向办理业务村民宣传,通过帮扶干部入户走访,有针对性的对贫困户进行宣传。二是镇扶贫办联合银行实地考察已提交申请办理的贫困户,对于有发展意愿、贷款意愿,并且具有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办理。三是动态掌握帮扶干部结对情况。已将调离或无法开展帮扶工作的干部予以更换并印制新“帮扶之窗”上墙卡。四是通过自查评估入户,对帮扶手册等材料缺失的,及时通知帮扶干部已补充完整。五是根据博财〔2018〕144号转发《淄博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内容要求,2020年2月,镇扶贫办下发成立扶贫理事会的通知,各村按要求成立扶贫理事会,设立扶贫联络员,确保绩效管理有效实行。

2.关于“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按照现有分工,调整充实石马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3月30日呈报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并通过,3月31日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充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石发〔2020〕15号)。二是相关村2016年度扶贫项目向区级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填报时间(2017年11月19日)为填写笔误,责令相关村对此作出说明并修改错误。三是镇扶贫办严格审核把关各村上报的扶贫工作相关材料,坚决杜绝因粗心大意而发生的错误,确保工作做细做实。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管理的通知》,明确村级“四议两公开”适用范围、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决策程序的监督审核力度。五是与各村两委商议各村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审议程序通过后实施。六是责令相关村对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调整变更内容相关事宜作出说明,同时严格审核各村产业扶贫项目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规范性,确保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

3.关于“党委决策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根据项目类型,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光伏类项目侧重做好后期管护;农家乐等经营性项目重点抓好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规范运营,加大农家乐对外租赁或村级自营的力度;种植类项目侧重找准产品销路,积极对外租赁,保证收益稳定;其它投资类收益项目侧重保证资金安全,确保收益按期到位。二是坚持产业扶贫项目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做到既符合全镇整体规划,又符合村级“一村一产业”策划。以产业振兴为基础,拓宽增收渠道;以文化振兴为重点,实现扶贫又扶志;以生态振兴为抓手,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组织振兴为关键,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目前北沙井村2015年农家乐项目通过乡村振兴服务队帮助已实现对外租赁。

4.关于“扶贫项目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未能有效衔接”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在镇机关范围内抽调正式在编年轻干部充实到扶贫办,配齐配优扶贫力量。目前镇扶贫办抽调工作人员正式在编8人。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抓脱贫促产业发展人才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选拔一批素质过硬、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为民服务热情的人作为村级后备干部,成立“石马镇青年人才协会”,建立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加大对村级年轻干部的培养,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村“两委”年龄结构。6月份,全面完成村书记主任“一人兼”工作,村两委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功能,着力抓好村级班子建设,按照“支部+合作社”模式,发挥骨干党员群众脱贫致富带头作用,做大做强五阳湖联村党委,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河北问道集团、龙之韵开发有限公司、西北商会助推文旅产业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

(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镇纪委监督职能落实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规依纪的监督执纪力度,2020年5月集中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以及扶贫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并做书面检查。二是有关村召开支部会、主题党日等,再次通报违纪党员处分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今年以来的违纪案件均按照要求召开违纪人员所在党支部会议研究审理意见,通报处分决定等,镇纪委安排专人参加相关会议。

7.关于“村级纪检委员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制定下发《石马镇纪检委员考核管理办法》,鼓励引导村级纪检委员搜集上报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核实研判。二是组织召开村级纪检委员培训班,加强对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学习,提升其履职能力。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关于“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不严不实,帮扶走访走形式”问题。

(13)北沙井村:贫困户栾尚宽(帮扶人为石马镇工作人员刘慧明)到户帮扶工作手册政策梳理不全,部分扶贫政策未填写,有漏项。西沙井村:贫困户魏绍玖(帮扶人为石马镇工作人员张宗臣)反映其子上年度医疗保险费未返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相关帮扶干部重新梳理填写帮扶手册。核实相关人员享受医保政策情况并及时反馈。二是面向帮扶干部开展帮扶工作手册填写及扶贫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确保帮扶干部熟练掌握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和政策。三是制作结对帮扶走访明白纸,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帮扶任务,解决实际困难,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扶贫政策,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死面。

9.关于“存在工作‘慢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0年1月9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拨付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国家补贴事宜,并于2020年1月16日拨付至相关村的村级账户。二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扶贫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村。

10.关于“工作不严谨、不细致”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0年3月27日,镇财审中心已将“收2048年6-12月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中央奖补资金”修改为“收2018年6-12月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中央奖补资金”。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账目记录。

(五)关于“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的问题。

11.关于“2018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的‘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每月制作结对帮扶走访明白纸,列明当月走访重点,指导帮扶干部按要求进行走访。二是不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业务培训会议,解读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要点,督促帮扶干部做好户下宣传,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三是重点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对低保名单实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贫困户中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及时办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实行低保减退政策。

12.关于“2017年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石马镇扶贫项目资金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责令有关村对分红比例及收益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上焦村农家乐已完成对四套外租赁。三是加强已建成扶贫项目管护力度,保证项目良好运营。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逐村指导村级产业项目选择和发展,确保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和既定目标规范实施。四是按照村级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有机结合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发展适合各村规划的产业,目前镇域内产业扶贫项目运营不闲置。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区委扶贫专项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石马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两个维护”,始终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转化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转化为更加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转化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围绕巡察工作要求,以“严”的思想、“严”的纪律、“严”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4568135;通讯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shimazhenjiwei@126.com。



                  中共博山区石马镇委员会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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