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博山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4-01 08:22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及《中共博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区委决定对区纪委监委机关等6个单位部门及白塔镇等所辖的13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

二、巡察对象

区纪委监委机关、博山焦裕禄纪念馆(故居)、博山经济开发区、博山文化研究院、区能源转型服务中心、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白塔镇白塔社区、罗圈社区、西阿村、掩的村、永安社区,城东街道三元社区、大街社区、峨嵋新村社区,博山镇洪山口村、邀兔村、南博山东村,石马镇南沙井村,池上镇甘泉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必要时可延伸至其他党员干部。

三、巡察内容

一是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进行政治体检,围绕“四个落实”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检查,看党组(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二是推动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和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区委对照全会提出的“七个方面、十六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本领,增强忧患意识,坚决纠正工作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坚决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坚定不移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是维护群众利益。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着力发现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开展对村(社区)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和“两委”班子在党的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脱贫攻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重点关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是紧盯作风问题。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着力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是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四、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白塔镇白塔社区、罗圈社区、西阿村、掩的村、永安社区,城东街道三元社区、大街社区、峨嵋新村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57

电子邮箱:bsqwxc001@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博山经济开发区、博山焦裕禄纪念馆(故居)、区能源转型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337

电子邮箱:bsqwxc002@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博山文化研究院、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615838517

电子邮箱:bsqwxc003@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博山镇洪山口村、邀兔村、南博山东村,石马镇南沙井村,池上镇甘泉村

监督举报电话:13245332109

电子邮箱:bsqwxc004@163.com

邮政信箱: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博山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博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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