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8 16:4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5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7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区纪委监委机关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全面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区委巡察反馈会后,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迅速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对照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彻底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抓好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转化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台帐,明确了主要责任领导、分管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全面整改要求,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建立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制度,各责任单位及时向整改办公室上报整改进度,分管责任人定期听取整改汇报,整改办公室根据整改时限不定期开展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结果和成效的审核把关,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改在点上、改出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不够深入”的问题。

1. 反馈问题: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1)强化教育培训。结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为每个党小组购置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制定每月学习计划,以领读领学的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2)抓好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作为学习重点,用活用好学习、座谈、研讨等手段,学思结合,学用结合,提升学习质效。7月28日至30日,分四批组织机关科级干部参加了全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11月3日,召开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会,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3)督促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 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自学,与时俱进掌握最前沿的政治理论知识。自9月1日起,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加了“ 灯塔—党建在线”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史新中国史网上专题班,通过网上授课和练习答题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11月16日起,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加“ 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专栏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下层层传导、压实压紧的力度还不够。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博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区纪委常委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开展专题研判,动态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见效。8月5日,区纪委常委专题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博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2)扎实开展学习,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7月份以来组织3次集中学习,其中1次研讨交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5篇,统一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党章》等;(3)机关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传达学习了区纪委监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夯实思想基础。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

1. 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1)完善了《2020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细化分解,组织各党支部认真传达学习,每月以党建任务清单的形式督促贯彻落实。(2)再次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职责和学习要求,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3)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开展谈话,要求针对问题写出检查,强化整改效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反馈问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

整改措施:(1)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结合区直机关工委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有关要求,进一步梳理组织生活会流程,细化分解会议呈报、谈心谈话、撰写剖析材料等步骤、目标和要求,组织各党支部传达学习,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切实承担起提前对组织生活会材料、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整改措施等内容把关的职责,坚决杜绝对照检查材料与往年雷同、“生活会”变“座谈会”、“批评”变“表扬”等问题。(3)与有关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要求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写出检查和下步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 反馈问题: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1)完善了《2020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主题党日开展的任务、目标、要求。(2)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结合党性体检工作,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根据区委组织部每月主题党日要求,结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实际,开展了庆七一、过“政治生日”、观看红色影视剧等主题党日活动。其中,7月、8月连续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查摆问题、思考讨论,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3)与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党性体检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要求针对问题写出检查和下步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履行日常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 反馈问题: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投入精力不平衡。

整改措施:(1)将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各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创新开展“一项政治生态评价”与“两个责任落实”贯通融合、一体推进,构建覆盖广、触角灵、效率高、刚性强的日常监督体系,制定出台《博山区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强化对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委的指导力度,采取联合办案、主动上门、手把手帮教等方式指导开展相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帮助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纪检监察室、派驻组、镇街纪委协作区制度,各协作区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协作区会议,总结经验、指导工作。(3)将“第一种形态”监督方式运用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和树标对标夺标行动,一月一公开、半年一考核,督促纪检监察室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派驻组执纪审查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1)优化队伍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活力。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由派驻机构资历老、经验多的干部带动年轻干部扎实工作,培养工作经验。(2)开展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研读法规文件、参加业务能力培训、规范学习办案流程,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更好发挥监督作用。制定出台《博山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的六条措施》,通过个人每日学、集中测试学、导师结对学、外出对标学、上挂实战学等,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今年以来,全委已组织4次集中月考,组织参加培训11期、培训干部200余人次,每人每日网上自测已达240余次,业务能力有效提升。(3)规范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建立完善案件督办“周预警、半月调度、月通报”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业务规范制度,细化办案工作流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4)结合全市案件质量大检查指出的问题,督促各派驻组从细节入手,从程序入手,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持续分类推进、建章立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已按时限整改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坚持抓常抓长,持续用力推进,全力深化抓好落实。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领导班子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整改工作。结合新时代要求,用好巡察成果,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融为一体,以高质量的工作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0年1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