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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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博山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巡察。7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博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7月21日至10月14日,我单位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根据省市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严格按照博山区《关于推动博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设置工作机构,推行全员聘任制,为开发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2)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深挖问题短板和思想根源,切实直击灵魂,彻底摒弃“官老爷”意识,遇事躬身入局、担当作为,实现“要我干”向“我要干好”的转变。(3)深化作风建设。以当好标杆旗帜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标准,在开发区机关开展“打造活力党建、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聚焦聚力学习型、高效型、活力型机关建设,凝聚起上下同心、团结奋进的蓬勃力量,以党性强作风,以作风促发展。(4)实施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成立重点项目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跟进服务,实行工作进展“日调度”和“周督导”,对标对表、工期倒排,通过项目攻坚落实实现干部作风改进。(5)制定《博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班子成员作形势政策报告,持续深入推进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7)进一步充实双招双引力量,拓宽招商渠道,强化对外宣传推介,全力做好以商招商、产业招商、资本招商,推进双招双引取得良好成效。(8)加快数字园区、智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配套,积极推进“标准地”出让方式,充分发挥开发区国有公司融资平台功能,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二)关于“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灯塔大课堂及周一集体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集体学习,按照已建立的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和上级要求,及时跟进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并完善了集体学习配档表和学习资料存档,督促机关干部按时做好集体学习笔记记录等。(2)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干部教育培训系统等线上资源,督促落实好党员干部自学要求,完成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3)进一步规范完善主题党日活动,长期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力度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以党建统领一切,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2)进一步激发区域化党建联盟效能,推动园区非公党建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党建+平台”新模式,彰显“1+2+N”党园企联动服务机制,以党建引领推进园区产业平台、服务平台、科研平台、投融资平台建设。(3)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落实“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制,实现由“店小二”式服务向“高参”服务模式转变。在政策供给、资源匹配等方面提供“专家式”咨询,在手续办理、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特色服务包”,打造主动服务新优势。(4)召开博山经济开发区2020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流程,做好有关工作。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对反馈问题即知即改,举一反三。(2)进一步加强业务经办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内部学习会,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对反馈问题即知即改,举一反三。(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管委会严格按照区直部门财务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下属国有公司结合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接待费用报销单据及附件经会计、出纳双层审核,严格把关,对附件不齐全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3)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区审计局有关领导到开发区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及下属公司工作人员审计巡察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规定。 (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和标准,下属国有公司制定相关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牢牢把握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2)严格参照《淄博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淄财采〔2017〕4号)负责组织项目的采购,确定采购方式(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网上竞价)、确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定付款方式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3)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博山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操作规程》,对开发区政府采购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购买制度,并严格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即知即改,举一反三。(2)组织会计人员集中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提升会计业务处理能力,确保账务处理及时准确。(3)下属国有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司各项费用报销单据及附件由会计、出纳双层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4)结合开发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的流失。 (八)关于“下属国有公司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1)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2)进一步规范报销支出,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现金结算,不属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全部进行银行账户结算。(3)下属国有公司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购置固定资产,结合实际制定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报销手续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其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报销会计、出纳双审核制度,对报销单据手续不全、附件不全的费用不予报销。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668010;通讯地址:山东博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53号;电子邮箱:bsjjkfqjgw@zb.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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