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 2019-06-26 16:08 浏览次数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中旬至5月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4个巡察组对源泉镇西山村等4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并对域城镇、白塔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基层班子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各巡察组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9年5月2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5月29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域城镇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叩家村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域城镇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精准脱贫部署要求不到位,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土地“非农化”问题较多,清产核资不彻底,资源性资产清查不准确;乡村振兴战略方面还有欠缺;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公章使用程序不规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机关及村(社区)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二)对叩家村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两委成员不团结,互相拆台,形不成凝聚力;支部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研究,重大事项村委会拍板做决策,有时村主任召集“两委”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

 2.部分村工作运行不正常。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有的村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受到限制,村委拒绝财务监督委员会查看有关账目资料,有的村甚至只有一个人履行监督委员会职责,监督职能弱化;个别村雇佣大量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长期不上班,将主要工作安排给雇佣人员,造成人力财力浪费;村级后备干部管理不到位,培养方式方法单一,部分村没有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3.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部分村对违纪党员通报力度不够,存在党员违纪受处分后,其他党员群众不知情问题,甚至当事人自己都不知情;多个村常年不召开组织生活会,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人数较多;部分村党建资料缺失严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流于形式。

 4.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档案管理不到位。截至2018年底,域城镇3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有17个;部分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不强;部分村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中午饮酒现象比较多见,巡察的10个村,发现7个村有村干部中午饮酒现象。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村未经过会议研究,违规发放补助费,公款支付香烟款、个人手机话费;各村普遍存在收据白条入账、大额现金结算、坐收坐支、重大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不严格、未实行“审理制”等问题;换届后账目交接不到位,个别村上届账簿合同拒不交给下一届,造成本届村委账务不连续,且收取租赁费等无依据;个别村未按照集体经济合同收取承包费,存在应收承包费等款项不及时收取长期挂账问题;对合同管理不规范,没有实现五代理集中管理,合同在村级保管,甚至在个人手中。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城西街道巡察整改“回头看”和西冶街社区等8个社区党组织、源泉镇西山村等4个村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城西街道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巡察工作少,对所辖社区的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不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差旅费报销、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全、记录不完善。

 (二)对西冶街社区等8个社区党组织、源泉镇西山村等4个村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对管党治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突出表现就是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和分工不合理,个别村、社区班子不健全,党组织形同虚设;个别村、社区班子不团结,影响党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大部分党组织分工不明确,班子成员工作仍以村(居)委会工作为主,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发挥到位。

 2.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不严格。社区表现为研究事项不全,大额资金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等基本未在会议记录中体现,且记录简单,不能体现民主决策过程。村表现为“四议两公开”执行不严格、不坚决,甚至形同虚设,存在“一言堂”问题。

 3.对党员的教育引导不扎实,党建工作敷衍了事。大部分村、社区均未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社区基本是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内容多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习领导讲话为主。村级党员学习基本处于“有事商议,顺便学习”的状态;大部分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党组织对大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形同虚设;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材料不完善,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程序不严谨,甚至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党费收缴不足额,缴纳情况极不规范,被巡察社区均存在党费底数不清、不足额问题。

 4.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社区的廉政课、警示教育等活动与每月的党员学习合并,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均为业务工作,廉政谈话只有零星几次且记录不完善,廉政风险点梳理不扎实或未开展,而村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基本未开展,特别是有的村近年来违规违纪问题频发,党组织却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警示教育、堵塞漏洞,甚至未按照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剖析,基层党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内控制度缺失问题较严重,对关键人、关键岗位的约束和监督较薄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底子不清、村(居)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不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违规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核销;大部分基层村、社区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购置不入账、毁损不核销,账实不符问题较突出。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城东街道巡察整改“回头看”和新泰山社区等12个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城东街道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程序选举成立街道机关工会,未设立工会经费账户;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有所松懈,2月份全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下降,主要领导被约谈;党建工作不到位,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对应缴纳党员人数和党费收缴标准进行审核;“五代理”管理不规范,检查发现有部分社区公章未集中存放,也未履行借用登记手续;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仍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存在。

 (二)对新泰山社区等12个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党组织议事规则不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严格,重大财务支出未按要求列入“三重一大”事项,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彻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按要求认真开展;学习材料、会议记录后期突击补记,有些补记材料与事实不符、前后矛盾。

 2.开展党建活动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社区党员参加学习、活动人数偏低,“三会一课”记录存在后期补造现象;社区党委(党总支)下设支委会换届选举程序执行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档案材料后期补造;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无法做到按月缴纳,且多数社区存在少数党员不缴纳党费情况;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够深刻;社区“大党委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大部分停留在遇事单独沟通协调层面,不能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3.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社区出台的意见、制定清单、撰写的自查报告、工作总结、组织生活会发言等文字类材料,个别是直接套用上级文件,普遍存在抄袭网络文章应付检查,有的出现一些外地市单位、医院等系统单位名称。

 4.财务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入账,列支所附原始凭证不规范、不齐全,固定资产不及时登记等情况。

 四、对白塔镇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小店村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白塔镇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遗留问题较多;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发展入档材料不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格,材料缺失严重;党费收缴管理不够严谨,党费收据记录不准确;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二)对小店村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个别村(社区)甚至没有“三会一课”相关会议记录,支部会议与“两委”会议混开;部分村组织生活会支部述职述廉报告与个人报告内容基本一致,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部分村发展党员工作随意,不按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入党材料缺失、失实情况严重;党费收缴不严格,个别村缺少党费缴纳的收据。

 2.村级工作运行不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部分公开内容无影像资料;“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村研究征地补偿等重大事项只经过村“两委”会,没有经过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村(社区)“两委”、村民(居民)代表会议等记录不规范。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个别村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烟酒;未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且入账手续不合规;为村委工作人员、村直属人员发放工作补贴;违规支付车辆加油款、移动电话费、党员误工费、个人交通违章罚款。

 4.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工作不规范,库存现金余额过大,资金跨年度入账;用不合规票据入账,且在无经手人签字的情况下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固定资产未入账,处置大额固定资产时,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白条抵库情况较多且数额较大;出借集体资金未及时收回,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

(来源:博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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