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选登(四)
发布时间 : 2019-06-18 14:33 浏览次数 : 

算错的人生账

——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兼出纳段文

严重违法案剖析

 2018年5月24日,对段文来说是个灰暗的日子,退休不到2个月的她未及享受天伦之乐,就坐在了监委的留置室,紧张、害怕,更多的是悔恨……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算了半辈子账,却最终在人身自由和幸福这笔人生大账上栽了跟头。

 段文,女,1968年2月出生,山东泰安人,2002年3月任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出纳,2005年6月至2018年2月任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出纳,2018年3月退休。2018年5月,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沂源县监察委员会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查,2011年至2017年,段文在担任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212832元、挪用公款169300元。

 由强到横,性格变化埋伏笔

 “给我们印象深刻的是,段文性格上很要强,无论家庭方面还是单位工作上都比较强势。”参与案件调查的沂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

 段文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家庭环境较好,自尊心强。婚后,双方父母都由她来照顾,家里大事小情也由她说了算,一家人很迁就她。参加工作初期,段文积极努力,连年被评为先进。后调到某公司当了3年保管,领导看其工作认真负责,让其干了出纳,段文很快就学会了相关业务,精打细算,任劳任怨,一干就是6年。2000年公司破产,段文下岗。两年后她到了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担任出纳,至此如同段文所讲“刚开始,我还是自律的,收支平衡,规范有序”。

 然而,随着工作环境的变化,段文的性格也慢慢升了级,由“强”变成了“横”。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较为繁杂,与商户打交道多,段文经常需要完成收取租赁费、保洁费以及拍租等任务。段文在忏悔录里写道,“接触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具体工作中和商户接触,有时因为收取费用而大打出手……”更致命的是,这种“横”也被用在了财务工作上,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有时违反规定拿费用单子直接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销,也不过多解释。这种无所收敛的性格变化为她私欲膨胀、走上严重违法道路埋下了伏笔。

 从恶如崩,心理失衡入歧途

 “收费、拍租,天天这样工作,自己很累,而收取的各种费用领导有时违规支配,这种环境下,我思想开始有所变化。”自认为努力工作的段文,觉得付出与回报不相匹配,加上时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另案处理),她心理开始失衡。面对单位领导违规违纪的情况,段文不是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反映,而是萌生了一个“拿钱来弥补一下自己”的错误想法。

 2011年5月收取业主张某某租赁费1800元不入账,装入自己口袋;2011年12月收取业主冯某某租赁费4000元不入账,占为己有……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贪欲的口子一旦撕开了,便一发不可收。“一开始,我只是抽一些小数额的单子,后来越抽越多,明知道错了,也后悔害怕,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2011年至2017年,段文共将单位收取的202600元租赁费、保洁费等款项占为己有;从单位报销个人消费支出10232元。

 错上加错,数罪并罚受严惩

 当膨胀的贪欲与缺乏监督的权力相勾连,一切所谓“财富”似乎都变得唾手可得……看到周围朋友购买理财产品、炒股赚了钱,段文也想赚一把,自己钱又不够,于是又打起了单位资金的主意。“亏了,就想着翻本,补仓摊低成本,但是手里没有余钱,所以就先用公款买了,以后再还上。”

 2013年6月,段文挪用公款109300元,购买理财产品。2014年10月和2016年1月,段文又分别挪用收取的租户租赁费共计60000元,用于购买股票……

 一次次越界,让她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等待她的是法律的严惩。2018年6月,段文严重违法涉嫌犯罪问题调查终结,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11日,沂源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段文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自身贪欲是主要原因,但客观因素的影响也不可忽视。“调查发现,段文所在单位的会计长期在上级主管部门办公,这造成段文实际上既管现金也管记账,一人说了算。”沂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单位主要负责人本身就违规违纪,对段文的监管显得苍白无力,可以说是不管不问。”

 对此,沂源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双查”,对相关人员给予应有惩戒。时任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因公车私用、虚列支出、公款私存、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予以解聘;时任沂源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会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沂源县服务业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段文案再次警示党员干部,钱财“小账”要算清,人生“大账”更要算明,干好工作是分内之事,自身清廉是立身之基。同时,也再次警示各个单位及财务人员,领导、会计、出纳必须相互监督制衡,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始终站稳立场、勇于抵制纠正,任何丧失原则“打掩护”、同流合污“当帮凶”的行为终将引火烧身!(沂源县纪委县监委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