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山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 2019-04-15 17:21 浏览次数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上旬至12月下旬,区委成立7个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等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区委政法委及原区委610办公室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每名党员全面掌握十九大精神和党章等应知应会知识。二是印发《区委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建立完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等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召开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尤其对2017年度发生的违纪问题再次进行认真剖析,以此为戒,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出台《区委政法委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大额资金使用提前申报审批,提交书记办公会经集体讨论通过后,规范使用相关资金。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和内容,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严肃规范。

 (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购置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对符合刷卡条件的公务消费,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对确实不符合刷卡条件的公务消费,需事先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现金结算。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费用报销单据必须由经办人、复核人、出纳、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区委统战部及原区民宗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区委统战部各项理论学习内容,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的意见措施。二是研究制定《博山区委统战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部务会集体研究决策。

 (二)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问题。一是制定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制度,明确管理事项,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二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部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共同参与,部务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纪律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每月2次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制定完成2019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合理调整专兼职党建工作人员,确保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对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议程进行细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四风”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深刻查摆“四风”问题,突出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区委统战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监督管理及报销程序和具体要求,实现了财务支出项目明确、程序明确、标准明确、范围明确。三是加强民主党派财务人员培训,制定印发《博山区委统战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党派财务管理及报销。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出台请销假、公务接待等11项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区委党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原著、悟原理,努力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博山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发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控。

 (二)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坚持实行调查论证、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邀请派驻组参加,研究事项及时向派驻组汇报备案。二是继续加大对教师培训力度,及时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理论素养。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肃问题。一是进一步理顺党组织机构设置,严格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日常规范管理,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统筹谋划推进人才建设,不断加强一线教学力量。

 (四)纪律建设有缺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二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3次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及有关精神。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违反财经纪律依然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加强对公务接待、培训等费用支出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和所附明细。

 (六)对省市巡视巡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照省、市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在前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一次自查,全面梳理自身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一并纳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问题。一是通过加强讲党课、研讨分析,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领会新思想、学习新观点、创新新方法。二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博山区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办法》及《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全体干警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发挥好班子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格党建工作考核,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全面检查。二是对不严谨不细致文件立即整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关,层层审核,杜绝形式主义。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发票抬头严格按院全称填写、项目内容填写完整,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部分凭证未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签到簿等会议证明材料,及时清理核对,对于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因反贪、反渎局转隶及人员调整,部分会议、培训通知已无法查找,查找到的,已经整改。


区人民法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弱化,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每个党组成员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逐一对照查摆整改责任清单未落实到位的地方,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计划、方式、材料要求逐一进行规范,认真制定2019年度学习配档表,严格按照要求逐一完善,努力提高学习的质量和实效。

 (二)党的政治建设弱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中心,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党建队伍人员引进力度,逐步充实党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队伍的战斗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弱化,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强化精神引领,把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与党务管理深度融合在一起。二是抓落实监督,充分利用工作集中安排部署和组织生活会等有利时机,进行分层次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的纪律建设不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中层负责人抓审判带队伍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提高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与院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确保监督到位。

 (五)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车范围使用车辆,履行派车审批手续,车辆使用登记与派车单对应一致。二是明确公务接待要求,并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三是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报销单据填写内容。

 (六)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严格财务审核管理,签字时审核一次,付款时再次审核,防止不合规的报销单据出现。设立固定资产账簿,做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对接,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信息动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

 (七)担任入额法官的院领导办案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要求入额院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在维护领导形象、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审判管理质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司法改革对入额院领导办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平均办案数。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区文化和旅游局(原区旅游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人员每周一集体学习。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名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查漏补缺。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进一步理清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职责边界,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突出党组会议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会议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具体落实的功能,聚焦重点工作,规范会议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会上给予其他党组成员充分的发言表达观点的时间、空间。四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各局室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博山风景委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和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完善“三重一大”等工作事项制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规范支部学习、讨论研究事宜,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和党建工作计划,实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考勤登记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行为依然存在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结算管理,杜绝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召开全体人员会重申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二是加大学习力度,连续组织财会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财务制度和差旅费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差旅活动的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三是切实执行好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在审核结算报销时,做好审核把关。


区信访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局所有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实现学习全覆盖。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议事规则、议事权力、范围和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加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挂包区领导对积案化解的支持力度,挖掘包案人员和所在村居的工作潜能,借势借力,使用好积案化解专项考核办法、特殊疑难信访资金支持两条“杠杆”,全力攻坚,完成积案清零目标。

 (三)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形势报告、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二是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并将银行单据、党员缴费明细表和汇总表一并交至区直机关工委换取党费收据,统一整理存档。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行为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对存在的超标差旅费进行追回,严格按照《博山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差旅费报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保证大额度资金的规范使用,进一步修订完善涉及财务管理一系列制度,加强日常办公费使用管理,规范日常办公费用的发生行为和报销手续。


区委老干部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及时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为普通党员做出表率。二是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每年不少于四次开展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负责,分级进行,紧密结合廉政风险点,突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切实提高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警示性,通过谈话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财经纪律行为仍然存在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公车使用手续。二是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入账手续。


区总工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健全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和《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研究事项。三是修订完善《区总工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按照程序进行研究审批。

 (二)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问题。一是制定《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组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问题随时研究。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纪律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丰富党课学习内容,把先进事例等及时纳入到党课学习中,提高党课质量和党员学习兴趣。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互批评内容做好记录。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对职工服务中心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手续,安排专人负责。二是对报销费用单据进行全面自查,对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单据作出整改说明,加强支出管理,深挖节支潜力,紧缩支出。三是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等开支,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账。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拟定《区总工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会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科学技术协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区分党员会议和党组会议,分别配备会议记录本,制定2019年度区科协党支部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党员的会议记录本进行督查。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区科协“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规范程序,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在职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二是制定区科协2019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会议记录。严肃廉政谈话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重新谈话,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谈话相关制度,每季度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归档。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机关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对没有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发的补贴、补助坚决不予发放。二是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报销材料和手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审核管理,确保报账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指定专人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常相关工作,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每名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考核体系中,确保理论学习效果。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二)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一是印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机关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确保权责边界清晰。二是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三)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缺失,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形成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认识,把思想政治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务必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发生问题。一是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财经纪律的教育,对本单位财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定期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对每一项具体规定摸清吃透。

 (五)纪律建设缺失,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一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名班子成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3次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六)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坚决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区财政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思想建设不够重视问题。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正面宣传,以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不给错误思想、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二)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干部人事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围绕党组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办公会决策事项,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分别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不断为财政干部队伍注入新生力量,有效解决事业编制人员混岗问题。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方面有差距问题。一是修改完善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对发文审核流程、编号、用印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并对内控制度中收发文有关风险点和有关内容进行了完善。二是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单的审核工作,全体人员切实做好出差外出登记、差旅费报销等各项流程记录。


区科学技术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博山区科技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长期规划》,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研究阐释。二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的范围和工作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组织好学习。二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增强政治敏感性,牢牢把握主动权。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纪律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有特色、有效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员评议班子、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凝聚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内容,认真落实考察、推荐等制度,同时做好入党材料档案的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保证学习质量,对学习心得、笔记等进行认真检查。二是严格会议流程,会后及时做好会议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三是修改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配置应与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教育监督、约谈提醒等责任。二是围绕科技工作主责主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强化日常监督,有效预防监管。


区司法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充分运用好身边的典型,在司法行政系统发挥好模范先锋的带头作用。二是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活动。三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利用办公QQ群、工作微信群传播正能量信息,推送与服务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国家政策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理清党组议事会议与行政办公会议界限,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成员会,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落实好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遇到重大或紧急事项,随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按要求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且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会议原始材料记录整理。三是按照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确保程序严肃规范。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并在春节后思想作风整顿周上专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局机关财务制度,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区农业农村局(原区农业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严格按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完成。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一把手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共同参与,确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强化党组管党治党和党内监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解决班子内部监督不实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会上给予其他党组成员充分的发言表达观点的时间、空间,党组成员要认真思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党的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规范支部学习、讨论研究事宜,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和党建工作计划,实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考勤登记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四)党的纪律建设有缺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名班子成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公务卡报销制度,减少现金支出超额度的情况。二是组织财会人员认真、系统的学习财务制度和差旅费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差旅活动的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区商务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制定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纳入学习年度计划。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局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

 (二)政治敏锐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使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好提醒警示作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和各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

 (三)党的组织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三会一课”管理制度,将考勤情况、请销假情况、个人会议记录情况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二是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整改,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机关发文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局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进一步促进局发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纪律建设标准不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缺失问题。一是集体研究讨论党风廉政要点,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风险岗位、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形式,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依然存在问题。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做到原始单据规范完整,支出事项明确细致。

 (六)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对照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进行自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效果。


区粮油事业服务中心(原区粮食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任务合理分解到所有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廉政责任落到哪里。二是制定完善《博山区粮油事业服务中心廉政谈话制度》,从目的要求、对象范围、谈话内容、方式程序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财务工作不到位方面问题。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专人负责、专柜管理,按规定领销票据。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得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加强和规范会计核算,正确使用会计核算科目,真实反映会计活动信息。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原区服务业办公室)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和“三会一课”要求,制定好学习计划,配合区直机关工委的学习安排开展学习,切实组织落实好各项学习讨论活动,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整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2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议事规则、议范围和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采取收集建议、集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建计划执行控制和管理,及时检查和督导。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结合“一季一堂廉政课”等活动,加强党务人员的党务业务指导,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党员党费标准和要求的宣传教育,按月规范收缴党费。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肃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餐领导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用餐标准等事项。二是提高对财经管理方面工作严肃性认识,加强内部财审规范力度。三是对2016年以来的全部票据逐一核实,聘用专业会计人员,加强对单位财务报销等方面指导和监督。


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原区房产管理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的重视程度,采取集体学习和交流讨论的形式,确保学习质量。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在职能范围内,协助住建、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房产开发存在多处烂尾住宅、房产证久拖不办”等疑难问题整改,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指导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业务指导和对党员教育管理,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区各项文件精神。三是对2015年以来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审查,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对材料不健全的进行补充说明。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党组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完善每半年向区委汇报制度,完善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行为仍然存在问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管理,完善派车单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杜绝超标接待情况出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按照要求,退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并上交国库。

 (六)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巡视巡察问题重视程度,1月份召开一次巡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局系统巡视巡察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长期挂账问题整改落实。


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原区畜牧兽医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集中学习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实现学习全覆盖。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预警处置应急预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廉政谈话,达到谈心、交流、提醒、诫勉的效果,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二是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先进典型等方式,引导党员认真执行党的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三是积极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畜禽养殖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优化产业布局,配建处理设施。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指导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落实好支部学习计划、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定学习计划,按期进行学习,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坚持集体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二是严肃党员纳新,按照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规范程序。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仍然存在问题。严格按规定设置账簿,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范记账,规范填写各项明细,按要求实行出差审批制度。


区商业服务中心(原区商业总公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及新《党章》,确保党员干部领会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点,每月由组宣科对机关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二是围绕发展党员工作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化。三是对连续3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谈话,对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坚决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三)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时有发生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全方位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国有集体企业财务监督问题的若干规定》,由业务科、财审科对集体企业颜山百货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四)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廉政谈话制度,确保谈话前认真研究,谈话中结合实际工作向谈话对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要求,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谈话千篇一律。


区供销合作社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加强对政治学习的督查,将党员学习情况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政治学习不到位的党员干部予以通报。二是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把民主决策过程、党组成员的发言记全记实。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监督,督导所属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进一步理顺基层单位现有的资产状况,修订完善对基层单位资产、资金、运营监督管理的制度,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促使党内生活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发展对象,落实培养人,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时有发生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财务先行审计,规范财务账目,杜绝不合规票据报销现象。二是要求社属企业按规定向区社报告社有资产运营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部门内审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按要求上好“一季一堂廉政课”、开展好与班子成员、企业支部书记的廉政谈话。


区投资促进中心(原区招商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党组织政治敏锐性弱化问题。一是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流程,班子成员预先做好准备,发言情况做好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建立学习党的系列文件“领学制度”,每次由一名班子成员在会上领学,全体人员记笔记。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专题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确定年初每名班子成员要列出党风廉政职责清单,整改清单,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宣读,作为全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去落实。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完善议事制度,解决“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及公开问题,推动议事决策程序更加科学、规范。二是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思路,多从招商工作的实际出发,研究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以党建工作统领招商业务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缺失,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落实“一季一堂廉政课”等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将组织生活开展到位。二是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防范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同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发挥组织生活的作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财经纪律仍然存在问题。根据招商工作实际和单位财务情况,制定差旅费制度、接待制度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严格审核相关票据。

 (五)纪律意识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问题。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谈话要见人见事见思想,针对每个人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直面交谈,及时解决每个人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谈心交心,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将具体目标分解到每季度和每个月。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党员实用手册》为学习载体,提高全体党员党务工作素质水平。三是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谈话内容要结合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少谈业务工作。四是充实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大额资金支出标准和议事规则,对于临时性商议重大问题,由主任提议,班子成员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并邀请派驻部门纪检组参加会议。 

 (二)党的思想建设弱化,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

 (三)党的组织建设弱化,党建工作不扎实,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开展计划。二是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原则,查摆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党的纪律建设弱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单位车辆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管理,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按照制度规定领取差旅费补助。二是大宗办公用品采购统一执行政府采购,小额办公用品采购索要正式税务发票和有关明细,坚持使用公务卡结算。


区检验检测中心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季度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知识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每季度对全体党员应知应会进行考核,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精神及相关要求,制定《区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确认党支部主体责任。

 (三)党的组织建设弱化,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党支部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责令宣传委员对内容自查完善,内容要注重与单位工作相结合,做到主题切合实际,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核把关,无事由、无公函、无姓名职务、无审批、无明细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无事由、无审批、无明细等领导一律不签字、财务一律不报销,杜绝各种财务管理漏洞。三是责成分管领导督促财务人员按照规定,认真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及时录入财政固定资产系统,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学习区纪委关于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的有关要求,重大事项、婚丧喜庆事宜等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及时向派驻组报送“三重一大”、廉政课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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