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博山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 2019-11-05 16:45 浏览次数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区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区民政局等11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研究制定议题提报表,进一步规范决策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一案三改进”制度,从严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8小时以外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相关理论学习,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四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五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对纳党费的思想认识。

 (二)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和党性培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开展一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二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申报纪律。三是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机关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在规范考勤制度的同时,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四是严格按照《博山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细化报销标准,强化监督审核,对票据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对巡视巡察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的补助补贴全部清退至国库清算户。二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规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车辆管理明细表,进一步明确责任。


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召开中心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重大事项,中心议程决策。二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需整改的问题。同时区别不同情况,将党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分别召开。三是专门编印党员应知应会知识100题,并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测试,测试成绩均达到了80分以上。四是召开中心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专门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给广大党员干部讲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知识的专题党课。

 (二)纠正“四风”不够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博山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派车,确保公车使用更加规范合理。二是建立健全中心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对党员干部的发言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抄袭。三是对能整改的个人重大事项填报表进行了补填,严格按要求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既要有事前报告,更要有事后报告。四是督促财务科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原始票据,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五是加强人员管理,是利用学习时机强调工作纪律,并不定时进行检查。


区扶贫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区扶贫办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确定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末位发言要求,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按要求向派驻组报送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表。三是提高对学习政治理论重要性的认识,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文件精神。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党支部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丰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具体形式,通过上党课、集体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按照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扎实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各个环节工作,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收缴党费。

 (二)纠正“四风”不够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全体党员会上,通报了区扶贫办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扶贫办党支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今后严格财经制度规定,强化财务审核把关,按要求进行公务卡结算。二是邀请派驻组讲廉政课,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形式,切实增强区扶贫办全体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对财经纪律等工作纪律重要性的认识。


区民政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强化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对下属单位的党建、财务、重要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并进行定期谈话提醒。二是重新修订《博山区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从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组织纪律和监督检查三部分规范“三重一大”具体实施办法,局属各单位一并参照执行。三是集体学习《中共博山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会议记录人员进一步学习并规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为会后进一步推进工作、总结反馈提供重要的原始依据和凭证材料。

 (二)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一是修订《党建工作及理论学习制度》,倡导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梳理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同时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三)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党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进行剖析,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局机关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和殡仪馆均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二是及时修订《党建工作及理论学习制度》,理顺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结合周一机关学习,专门对收缴党费知识进行培训,严格规范收缴标准。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博山区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二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专题学习《博山区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和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局系统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对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局党组书记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四是分类整改财务问题,修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报销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同时加快改革改制进程,真正做到事企分开,人员关系明晰,力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理顺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党组成员个人清单,认真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执行廉政谈话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丰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发挥对基层支部的党建指导作用。二是对中层干部及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规范借调程序,充分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新的相关制度,确保审批在前,支出在后,保障账目反映真实支出情况。三是印发了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研究决策,并主动邀请纪委派驻组参会监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强化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心得交流,组织党员到实地现场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二是修订完善《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组织建设方面,落实组织纪律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优势为依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支部工作明白纸》,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审核每名党员党费的缴纳基数,缴纳比例,缴纳数额,严肃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党员提高认识,认真剖析并扎实做好整改。二是废除原有的经费包干制度。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托儿费报销标准,对超标准报销的托儿费进行清退,并上交区财政。三是提高政府采购意识,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内容,执行政府采购手续。四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手续,严肃财经法律意识,健全现金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加大票据审核力度。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传递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坚守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底线。二是局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常态化监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三是规范开展廉政谈话,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从政道德淡化、精神懈怠、工作作风不实、廉洁自律不严等突出问题。


区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和《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党建规范化主体责任清单》,对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制定了具体措施。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整治,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出现。三是印发《关于成立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通报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召开“一案三跟进”专题会议,相关人员作出检讨,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剖析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三是在人员任用中,每名党员干部都明确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确保人人有事干,激励党员干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自已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履职尽责。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相关会议记录规范整理,并及时上传e支部系统,党组书记年内至少与所管理单位干部谈心谈话一次,及时接受干部约谈,按照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按照规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重新组织换届选举。三是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存在雷同现象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查找问题要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不要模棱两可,怕得罪人。四是对因“四舍五入”少缴纳的党费进行补缴。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按照每月一缴党费,按照实际数额收取,不得因“四舍五入”出现少缴党费的情况。

 (四)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对存在雷同、抄袭问题的科室和人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批评教育,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严格材料审查。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长期防控此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事项没有及时报备的人员进行了约谈。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作好相关会议记录,梳理制定《2019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对汇报内容雷同的科室(站、所),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批评教育,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严格材料审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接待纪律,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手续,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加油、修车审批制度,加油、修车均附审批单。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思想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立即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设统筹谋划,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坚持党组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问题随时研究。及时总结我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区委进行了报告。

 (二)党的组织建设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要求规范召开“三会一课”。规范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二是认真学习《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三是完善《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把党支部开展党员积分考评情况与年度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结合起来,作为年度党员评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四是党支部认真核实党费交纳数额,督促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收齐上缴机关工委党费专用账户。

 (三)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重新梳理党员个人整改事项,对党员个人整改问题、整改承诺一览表进行了签字确认。二是按照党员个人整改问题、整改承诺一览表,对每位党员整改措施、整改承诺的落实情况持续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博山区2019年度区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我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报区纪委。二是对照清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三是完善《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重新规范廉政谈话记录,建全完善档案资料,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政府采购、差旅报销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严肃财务各项流程。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对票据凭证的审核,规范报销凭证的填写,确保财务票据应附尽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学习。通过多种学习方式,扎实开展机关干部讲堂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二是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走访慰问等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三是坚持以“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工作为契机,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三是稳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稳定工作,对全区重点人员进行梳理排查、比对核实,全部落实“一人一策一专班”,主动化解问题,努力从源头减少风险隐患。

 (二)党的组织建设不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到各党支部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促,全面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 四是进一步修订党员积分量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提升党员队伍管理水平。

 (三)工作作风不够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等制度,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自觉行动。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促进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问题。一是制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班子成员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确保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全覆盖。二是每季度定期研究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报销票据管理制度目录等规定,不符合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报销凭证不全不予报销。三是做好营业房日常维护工作,合理利用营业房。


区审计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严格职责分工,明确党组成员职责、党支部职责、党小组职责、各科室职责等。二是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党建工作,将全年党建工作清单按月份按职责进行全局分配。三是修订“三重一大”方案,完善“三重一大”议事流程,加强与派驻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全面理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清单,审计的工作职责做到任务清、职责明,加强审计人员对各项重大政策的学习,增强审计针对性,提高审计质量。

 (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效果、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理论基础。二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和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责任人,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确定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建立起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督查,定期报告制度。三是进一步抓实抓牢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二是拓宽教育方法,进一步明确突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活动主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交流,丰富宣传思想教育载体,建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长效机制。

 (三)党建基础抓的不牢,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活动开展流程,党支部负责每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三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促,全面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全部退回,并按要求交至财政局财政清算户,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二是出台报销流程制度、严格规范报销审核、审批程序。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在局机关开展树立“工匠精神”教育活动,树立起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四是重新理顺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对违反制度的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给予通报、批评、处罚,绝不姑息。


区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上级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三重一大”决策等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做到议事前广泛征求部门等意见、充分研究酝酿,提高集体决策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制订《博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划清行政会议和党组会议职责边界,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已分别召开,并分设记录人。三是对未实施招呼站厅计划的22个村和港湾式站厅的19个村新安装了公交站牌,原计划已建成一般招呼点、港湾式站点,由于已正常投入使用,满足了群众出行需求,建议继续保留使用。四是加大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每个单位机构分别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构或专班,责任到人抓线索摸排,并定期汇报,完善各类制度,用制度考核加以督促促进工作进展。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不到实处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各支部对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列出学习清单,形成学习总结。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分析研判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提高舆情关注度,加强正面宣传,利用“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博山人民政府网”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提高主动性,掌握对舆情管控的主动权。

 (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并对联系的党支部经常过问、及时督导。二是召开支部组织工作会议,对支部成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开展支部换届工作“回头看”,查找换届程序不规范、换届材料不完备等问题,查缺补漏,防微杜渐。三是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常性的开展作风督查,通过常态化的问责实现抓早抓小、落细落实,推动制度执行走向严紧硬。四是将职工个人缴纳办证款和个人集资建房款已按要求全部转出,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做到工会账户专户专用。

 (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财经知识培训,要求按照财经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支出单据“双审制”规定。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完善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支出流程,坚决杜绝费用无审批的情况进行支出,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和“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狠抓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强化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博南铁路筹建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专人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及时与市铁路办对接,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职能小组。二是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财政纪律,按照“三重一大”的相关要求,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提前三天上报并邀请纪委派驻组参加。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系统学习《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制定了本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二是重点落实好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坚持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由主要领导或聘请专家教授上党课一次。三是充实调整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实施细则,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

 (三)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功能定位,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每周一组织上班人员集中学习形成常态。二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书记抓、经常抓。二是抓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找短板,切切实实解决问题,每个人的剖析材料要自己撰写,讲党性,深剖析,成员之间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党支部换届,配齐配强班子,对换届所有资料进行了归档,严格履行了报批手续。四是与相关单位协调做好人员安排使用工作,结合成立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指挥部,完善借调人员手续。

 (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集体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财务管理》等文件,严格审核票据,对事项、事由、公章内容不符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二是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报销流程,实行经办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三方签字,层层把关,减少廉政风险。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现有的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差旅报销制度,上下班请销假管理制度等进行逐项审查,修订完善。四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管理,建好固定资产台账。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来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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