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发布时间 : 2019-11-13 15:36 浏览次数 : 

博山区纪委区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2019年11月13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市、区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博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4个主责单位,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单位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出实招见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开门搞整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参与作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此前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并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日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会同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开展义务段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已完成3所学校548名学生新生建籍,完成省内9人、省外5人学籍变更。整治学生资助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发放春季国家助学金共计98.283万元,发放人数1283人,发放“爱心一日捐”资助金30.635万元,受益人数1083人。整治“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新建改建5所镇中心幼儿园、3所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新增学位2160个。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了招生政策、入学指南、招生结果监督举报电话。整治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严格要求全区义务段37所中小学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检查培训机构160余所,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停办告知书14份。整治教辅资料、校服采购等方面问题,依法公开招标为学生征订发放37万余册作业本,征订校服1.3万余套,并完成“双送检”工作。

  在整治卫生健康领域问题方面,为解决贫困地区看病问题,全区188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已完成187处,完成率99.47%;自2017年以来共选派64名“第一村医”,建立“一个村医三个队”工作机制,对博山区196处医疗服务能力较弱的村卫生室进行全面帮扶;建设南部山区“120”急诊急救保障项目,逐步形成覆盖南部山区的急诊急救网络体系,缩短“救命时间”。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问题,实现降费项目10余个,降费内容包括药品耗材、住院费、化验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就诊1.47万人次,降低收费145.6万元,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整治便民服务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全区3处区级医院和11处乡镇卫生院及机关卫生所全面启用健康淄博一卡(码)通,群众凭借电子健康卡可在全市所有接入“健康淄博”公众号的医院进行就诊。强化廉政风险岗位监管,区卫生健康局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督查16处医疗卫生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17个,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24个。

  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方面,整治水源地保护问题,完成40处水源地内与水源保护无关项目清理,针对天津湾水源地部分水井存在硝酸盐超标风险问题,停用超标水井,着手谢家店水源地启用替代工作,目前已完成保护区划定招标。整治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响应全区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大会战,300余家企业落实“清洁工厂”要求,完成对企业厂房、门前道路和办公区域冲刷保洁。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问题,加强我区环境安全,引进2家危废收集转运企业,目前已完成手续审批,正在进行相关设施建设。

  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方面,食品领域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9件,罚没款21.35万元;检查“保健”类店铺、直销企业网点、酒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559家,在全区13家会销企业的现场安装监控探头,同时接入互联网+平台,实施动态监管;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5起,开展保健食品抽检31批次;建立《博山区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信息统计表》公示制度,实行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共检查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195家(次),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抽检92批次,开展“五毛食品”供货商行政约谈1次;全区5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92.5%;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供餐单位230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1件,责令改正1家;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抽检152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已全部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025家次,先后4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发现并整改问题139家,责令改正18家,下线小餐饮等不合规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166家。药品领域整治零售企业管理不规范和执法不力等问题,检查全区药品零售药店470家(次),撤销、收回药品GSP 证书4 张,立案查处14 家。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区公安分局在打击“套路贷”、暴力催收犯罪方面,成功打掉3个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破获案件24起,抓获成员15人,现已判决12人(3人在诉待判)。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方面,先后对100起非法集资协查案件(共涉及博山投资人员1591人)认真开展调查取证、案件查处和属地维稳等工作,先后侦办淄非法集资案件5起,涉案金额高达1.49亿元,涉及博山投资人1404人,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在整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24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5人,成功打掉全市首个解冻民族资产诈骗团伙,捣毁虚拟投资平台电信诈骗集团窝点3个,冻结涉案财物价值1000余万元,止付2950万余元。在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方面,已排查行政案件线索1906条,清仓行政案件301起;排查刑事案件线索1169条,清仓刑事案件143起。在开展社区警务室排查整治专项治理方面,规范统一标识配置,配齐民警辅警,落实值守制度,对未设立社区警务室的11个派出所已完成选址工作。区交警大队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查处各类重点违法行为13260起,其中酒驾1242起、醉驾116起、毒驾1起、超员970起、超载1680起、改装改型273起、涉牌涉证1555起。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设立高峰岗4处、固定岗4处、助学岗16处。深化“放管服”改革,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车管所业务办理大厅启用“人脸识别”通道闸机,实行身份证识别和人脸比对,对出入3次者进行预警,消除非法中介生存空间。打造“智能+智慧”交通,在伊家楼村路口和董家村路口投资40万元,建设两处“智慧斑马线”,降低人车冲突,提升城市“畅行品质”。

  在整治民政领域问题方面,整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中重病重残人员、低收入人员等“六类人员”开展摸排,将123户重病、重残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整治低保养老、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582户732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967.18万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城市低保397.2元/人,比去年提高28.4元,农村低保240.3元/人,比去年提高9.6元;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定出台《博山区临时救助小额备用金使用办法》,对于困难群众急难型困难各镇(街道)可按照标准使用小额备用金先行救助,已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68户,发放救助金156.23万元,其中,实施小额备用金先行救助1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万元;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将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26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元提高到不低于5150元。

  在整治住建领域问题方面,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2019年开工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444户,其中包括60户“利奇马”台风受灾危房,已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改造任务。集中整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解决欠薪投诉案件12起,涉及金额20万元,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来源:博山区纪委监委)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