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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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8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了巡察。9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我单位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落实不够到位”“党的思想建设工作不够深入”“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虚化弱化现象”“纠正‘四风’问题不够彻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压力方面工作力度不够”等5个方面11个问题19个具体表现,并提出了5项意见建议。我单位完全接受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结束后,专门召开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坚定问题整改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严肃性。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印发了《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到个人,限定时间节点,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刻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责任到人的办法加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的,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人大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促进国家监察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设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方面的职责。目前山东省人大及淄博市人大均未设立或明确专门委员会对同级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待设立或明确之后,区人大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省市人大相关要求,设立或明确具体委室负责与同级监察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的联系和对接。为加强对区监察委员会的监督,2018年6月28日,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宗志坚同志临时负责联系区监察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对接。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建工作,确保每半年向党组专题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进一步明确了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了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真正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时刻警惕“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持续严格落实“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干部作风建设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3.关于“党支部抓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党支部抓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不够”这一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通过支部“三会一课”、机关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举办辅导报告、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确保常委会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如遇重大问题随时研究,每半年向区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及;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专门提及。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做好重大舆情预警预判预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机关集体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对舆情问题的发现能力、研判能力、处置能力,确保了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真正认识到位、理解透彻、把握准确,进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主动开展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相关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逐一对照分析、剖析本质、深挖根源,进行了认真整改。认真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做好结合文章,将“三会一课”与参观、培训以及“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媒介丰富“三会一课”内容,不断提高“三会一课”实效性,着力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突出的“三会一课”。进一步规范了“三会一课”记录,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充分体现“三会一课”全过程。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机关党支部研究并报经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批准,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差额选举产生了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以及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6.关于“党组织活动实效性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提高对开展党组织生活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二是切实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创新党组织生活载体,切实提高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比如先后组织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赴莱芜汪洋台、沂蒙红嫂纪念馆、焦裕禄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党性觉悟。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支部委员会,传达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部署党费收缴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离退休老干部按月或季度缴纳党费,并按时足额将党费交至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公示。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8.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严肃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每个党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组织生活会,确保每名党员都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真正通过组织生活会清洗党员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的灰尘,不断加强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组织生活会全过程进行如实详细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9. 关于存在党建材料内容雷同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日后开展的学习、讨论以及专题教育,每名党员干部都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岗位职能与工作实际,认真如实查摆问题、制定计划。进一步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突出岗位导向,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工作中谈话对象有表态,不断增强谈心谈话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结合文章,将“两学一做”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提振精神、攻坚克难、走到前列”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与学习《焦裕禄的80则贴心话》系列活动相结合,与区委安排的精准扶贫、挂包镇办、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弘扬焦裕禄精神“问民生、办实事、强作风”干部走访持续年等工作相结合,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以及“双联”工作等人大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集中巡察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即组织召开了财务工作人员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相关问题,逐条分析、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并对反馈问题中缺失的材料逐一进行查找补充完善,确保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1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廉政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集中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了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巡察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确保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与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之间,常委会副主任与分管委室主任之间,委室主任与委室副主任、一般工作人员之间,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不断提高廉政谈话内容的针对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意与谈心谈话进行区分,并将廉政谈话过程完整体现于谈话记录中,确保谈话最后谈话对象有表态。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紧密结合岗位职能与工作实际对个人以及所在委室进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列出详细清单并逐一制定防控措施。根据中共博山区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摸排自查,确定了办公室、人代工委、预算工委三个重点岗位,并根据确定的重点岗位,提出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施有效防控。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坚持“销号”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深入,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还不够完善,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还不够充分。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1.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对照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深刻反思反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形成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施有效防控。 3.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落实用以推动人大工作、促进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160178;通讯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电子邮箱:bsqrdbgs@zb.shandong.cn。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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